马甲1号 发表于 2011-3-14 11:23 
酱油哥哥 发表于 2011-3-14 11:14 
这个属于道德范畴,你没听出来?人家超版都说了不雅了,不惩罚不代表他认为可以接受。你怎么连这点逻辑都不懂啊?
现在的人到底是理解能力有问题?还是习惯了肆意引申啊?
关键问题在于”不惩罚“。我宁可超级版主在道德上认同这种行为但给予一定的惩罚,也不希望超版在道德上不认同这种行为但不惩罚该网友。论坛需要一定的反馈机制,你懂吗?
再说,你的理解也有问题,你在“接受”这个词的意思是转牛角尖。“接受”一词对于本人的意思是,超版认可如下观点:既在论坛上说别人无知的行为不构成对别人的人身攻击,因此当事人可以免于受罚。
那我建议你先去了解下法律和道德之间的关系。在道德上被认同但是被法律所处罚的行为是有的,但是不是常态。而在道德上不被接受却不被法律所惩罚的行为则是常态。
论坛里用语不文明是一种常态,由于很难界定不文明程度而常常不被惩罚。这就好比我认为hhj说茅于轼“可笑”是不文明的一样,我个人的这种观点并非被每个人所赞同。
“可笑”“无知”这类词语本身不是什么不文明的词语,只能倡导不用、少用,而不适宜禁止。
事实上,一个动不动就说人家“可笑”“无知”的人,相信也不会得到多少人的认同,此即道德上的惩罚。
另:与其说我是在钻牛角尖,不如说你在泄私愤。如果说别人破坏了你的名声,你宽宏大量不在法律上进行追究,然后我评论说你“接受”了别人对你名声的破坏,你能“接受”的了这样的理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