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实施办法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第一条 为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方式与过程,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三条 复试工作在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
第四条 复试工作参加者是我院教师、研究生教学管理秘书及相关的服务人员。
第五条 复试对象为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报考本院相关专业并且初试成绩达到我院规定分数线的考生。复试按照差额进行,比率为1:1.2以上。复试基本要求如下:
| 序号 | 专业名称 | 分数线 | 备注 |
| 1 | 经济类 | 60,60,90,90,400 | 含产业经济学、流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 |
| 2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60,60,90,90,380 | |
| 3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60,60,90,90,360 | |
| 4 | 会计学 | 60,60,90,90,375 | |
| 5 | 企业管理 | 60,60,90,90,380 | |
| 6 | 市场营销管理 | 60,60,90,90,365 | |
| 7 | 财务管理 | 60,60,90,90,395 |
第六条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笔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四项。
专业课笔试成绩60分以上,外语笔试30分以上,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以上,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3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第七条 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将各项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权重为30%。
第八条 复试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1)通知:
复试办法和复试名单将在商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自行从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复试通知书》。复试报到时间为3月25日下午2:30—4:30。地点为明德商学楼602室。
(2)外语和专业课笔试:
3月26日上午8:30,学院组织所有复试考生闭卷考试(考试地点请在报到时查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50分。
(3)专业课、综合素质及外语面试:
•3月26日下午2:00,各专业组成的若干个面试小组(每组由5名教员组成,其中1人任组长),对考生进行专业课、综合素质及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面试地点和备考教室请在报到时查看)。
•每位考生在面试时抽取题签。
•考生回答题签上标明的问题,全部问题回答结束后由面试教师补充发问。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5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左右。
•外语面试包括听力和口语水平测试两部分,满分50分,其中听力20分,口语水平测试3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左右。
•面试记录员以笔录形式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
•考生回答问题完毕,由每一位面试教师单独给出成绩,经加权平均计算,填写面试成绩汇总表后,得出面试成绩。
(4)成绩确认与公布
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原始成绩复审后,将考生笔试复试成绩、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相加,得出复试总成绩。录取以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的加权总分排序,从高分至低分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
第九条 复试中形成的所有文件记录全部由教学管理秘书保存在学院;任何人查阅上述文件记录均需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不经学校研究生院批准,文件记录一律不得调离学院。
第十条 体检时间:2011年3月25日上午,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校医院。
第十一条 考生应携带的材料:复试通知书、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绩单原件(应届生应盖教务处章、往届生的成绩单应加盖档案所在单位章)。
第十二条 笔试科目
一、外语
二、专业及专业课笔试科目
1.产业经济学:产业经济理论与实务
2.国际贸易学:国际贸易(国际贸易理论、政策与实务)
3.流通经济学:产业经济理论与实务
4.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学与运筹学
5.会计学:会计学
6.企业管理:企业管理理论与实务
7.技术经济及管理:微观经济学与运营管理
8.市场营销管理:市场营销管理(包括营销理论、营销实务)
9.财务管理:财务管理学
商学院
2011年3月15日
http://www.rbs.org.cn/templates/T_new_list2/index2.aspx?nodeid=27&page=ContentPage&contentid=1482
| 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2011硕士生复试名单 (名单按姓氏拼音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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