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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合题
评分标准:
答题与标准答案不一致,文意正确的也可以得分,例如:“不符合法律规定”和“违反了法律规定”都可以。回答的问题应直截了当,不必过多展开说明。需要回答理由的提问,如果说不出理由,仅对答案判断(或猜测)正确,一般可以得1分。
答题步骤及方法:
1)对照问题快速阅读:综合题的案例叙述大都很长,为了能够快速抓住重点,应先看一下问题,然后再有针对性地阅读案例,在阅读中,要注意理清法律关系,可以画出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图示,以便一目了然。另外,在阅读时要随时标出重点词汇和句子,以防止重复阅读。要注意层次清楚,用分段、序号或者其他方法标出答题的层次。
2)根据不同的提问方式答题:
标准提问。综合题问题的标准格式是:“……?并(分别)说明理由。”这样的提问占90%以上,答题的标准格式是:“合法(或不合法)。根据《××法》规定,……”。如果不清楚那个法律规定,也可以简单地指出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在叙述法律条文时,要尽量准确,但是,如果和法律原文不完全符合,但基本靠谱者原则上不会减分。再次,结合案情进行一定的论证和分析。
单纯提问。例如,2006年考试中的综合第2题问题(1):“甲公司是否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对此只回答“甲公司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即可,对于没有要求说明理由的可以不说。
综合提问。这样的提问方式是:“按上述各点之顺序,分别指出……,并说明理由。”。回答这样的问题,应当按照案情叙述顺序一一作答,例如:首先、其次、再次……;第一、第二、第三……;①、②、③……。回答这样的问题,应当按照案情叙述顺序一一作答。要分别说明理由。
补充提问。这样的提问方式是:“如果……则……。”例如,2007年考试中的综合第1题问题(4)“如果A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清偿C公司的债务,对不足清偿的部分,哪些合伙人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如何承担清偿责任?”这种提问方式在原有的案情的基础上附加了新的条件,答题时一定要注意。
要求叙述。这样的提问方式一般包含“试述”和“如何”等字样。例如,2007年考试中的综合第4题问题(5)“甲公司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共计37.9万元应当如何受偿?”对于这样的题目,也要向答法律依据,然后,再结合案情说明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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