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和欲望--读《利维坦》一得
周一云/文
如果把中国教育的失败归结为一句话,那就是"见物不见人"。这发生在宣称是"人的因素第一"的国度,实在是十分尖刻的讽刺。不管"人的因素"是否可以用"要吃饭"和"一不怕苦,二不怕死"来概括,我险些错过了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则无疑是学校的责任。
据说,霍布斯最突出的贡献是"论物体和偶性","物体"就是"不依赖与我们思想的东西,与空间的某个部分相合成或具有同样的广袤";而"偶性"则是"某个物体借以在我们心中造成它自身的概念的那种能力"!像这样诘屈聱牙的东西,文科生觉得索然无味,理科生嗤之以鼻,也是理所当然。话都不能说得太绝,霍布斯的"人论"还是提到的,那就是"在自然状态下人对人是狼,为了避免相互嘶咬中同归于尽,人们把权威赋予国家(The State)。"(大意)似乎也卑之无甚高论。
一个偶然的机会,却发现了霍布斯这样一段话:
骤发的自荣是造成笑这种面相的激情,这种现象要不是由于使自己感到高兴的某种本身骤发的动作造成的,便是由于知道别人有什么缺陷,相比之下自己骤然给自己喝彩而造成的。最容易产生这种情形的人,是知道自己能力最小的人。这种人不得不找别人的缺陷以便自我宠爱。因此,多笑别人的缺陷,便是怯懦的征象。因为伟大的人物的本分之一,就是帮助别人,使之免于耻笑,并且只把自己和最贤能的人去相比较。(《利维坦》,中译本第41-42页。下同。)
看到这里,不由得叹服,难怪时间过去了三、四百年,霍布斯在政治理论史上的地位却不可动摇,原是从对人性细致入微的观察体认来的。反之,若没有对人性的体认,一切关于国家社会的煌煌大论无非是空中楼阁而已。既然如此,就索性把霍布斯的一些妙论抄下来,以饷读者。"天下文章一大抄",有无针对性可以算"会抄"的标准之一,本坛爆发过多次逻辑大战,就从霍布斯论推理和科学(Reason and Science)抄起吧。
霍布斯认为,进行推理必须明确推理的用处和目的,这就是,要从名词的原始定义和确定涵义开始,由一个结论推到另一个结论。"因为最后的结论,在其自身据以推论出来的一切断言和否定不确定时,不可能是确定的。"(29页)自然科学方面的名词术语都有严格的定义和公认的内涵和外延,推理时还不太难,可牵涉到价值判断的时候,问题就出来了:"一个人所谓的'惧怕',另一个人会称之为'智慧';一个人所谓的'公正',另一个人会称之为'残酷';一个人所谓的'大方',另一个人会称之为'糜费';一个人所谓的'愚笨',另一个人会称之为'庄重'等等。"(27页)这类的名词已经公开表明本身的意义是不确定的,不能用为任何推理的真实基础。用三百年后的话来说,就是在"能指"和"所指"之间没有确定的联系,甚至连理论上的联系也没有。因此,价值问题的说明虽然也要遵循逻辑法则,否则读者听众无法理解,但是试图通过"铁的逻辑"驳倒持相反论点的人,必须像列宁那样有枪杆子作后盾才行。
那么促使人们就这个而不是那个论题,分别持正面和反面论点进行辩论的动机或动力到底是什么呢?霍布斯的回答是:激情(Passion)。人类的激情包括希望、失望、畏惧、勇气、愤怒、自信、义愤、仁慈、贪婪、野心、豪迈、亲切、嫉妒、报复、快乐、恐慌、欣羡、沮丧等等。
这些激情可以大致分为三类:爱、憎、轻视(Love,Hate,Contempt)。人在采取活动之前内心产生的微小开端可以叫做意向(Endeavour),当这种意向是朝向引起它的某种东西的时候,就称为欲望或愿望(Appetite or Desire),当意向避开某种东西的时候,就叫做嫌恶(Aversion)。这两个词在希腊和拉丁文里都和运动(Motion)有关,分别表示接近和退避。"人们所欲求的东西也称为他们所爱的东西,而嫌恶的东西则称为他们所憎的东西。"(36页)不过,人的爱憎一般是对待存在的东西的态度,而欲望和嫌恶则是对不存在的东西的正反态度。
在爱和憎之外,还有第三种态度,那就是轻视。"轻视就是心在抵抗某些事物的作用中的无动或不驯从状态;产生这种状态的原因是心已经由于其他更有力的事物而他移,或是对被轻视的事物缺乏经验。"(37页)简单地说,轻视就是无动于衷。产生轻视的原因可能有两种相反的情况,一是被更强有力的事物所吸引,一是对被轻视的事物无知,不管哪一种情况,人不会对自己轻视的东西全神贯注。如果有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宣布对某事、某物、某人的轻视,那么就很可能是irony,即口中所说的和心所想的正相反。这样的"心口不一"到底是否会"妨害国家安全",从苏格拉底的审判起已经争论了两个半千年,再争两个半也未必有结果,此处不论。和我们有点关系的是从爱、憎和轻视这三种态度引申出来的价值判断。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