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在生活中发生矛盾的时候,认为自己有理的一方,大多会“理直气壮”,而无理的一方也许就会“理屈词穷”了。乍看起来,“理直气壮”似乎很有道理,其实未必如此。
一个人确实有理,也未必一定要“气壮”。第一,你理直气壮,说话声音就会超出平时的语速和音高,很可能会气坏了自己,这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第二,你理直气壮,义正言辞,批评对方时可能不会顾及时间、地点和场合,因此,弄得对方一点也没有面子,可能让错误的一方下不了台,由此进一步激化人际矛盾,对方可能因为你的理直气壮伤了自尊心,不但不会理屈词穷,反而可能无理抓三分,甚至破罐子破摔,或者干脆恼羞成怒。比如,父母对待犯了错误的孩子当着大家的面动则训斥,老师当着很多学生的面毫无顾忌地批评学生等等,不但不利于解决矛盾,反而很容易激化矛盾,进一步扩大事态。
问题在于:当你认为自己有理的时候,实际上,你可能有理,也可能没有理,或者只有几分理。很显然,当矛盾的双方都认为自己有理的时候,按照“理直气壮”的逻辑,那么,双方都会理直气壮,于是,矛盾必然进一步激化。我在十几年以前讲《行政法学》的时候,曾经接触过这么一个案例:一个矿区的职工宿舍,一个住户在自己的院子里喂鸡,邻居的一只大公鸡跑过来吃食,主人随手捡起一块石头,准备赶走邻居的公鸡,恰巧砸中了公鸡的爪子。这只公鸡一边叫,一边跑回自己的家里。而这只公鸡的主人看到自己的公鸡被打,就开始骂人。由此引发了两家的打架,结果造成两个家庭人员的死伤事故。由此可见,两个家庭的主人都认为自己有理,都“理直气壮”,最终却造成人员死伤的严重后果。不亦悲乎?
事实上,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我们很多人对事物的认识具有片面性。从客观的角度来看,大千世界复杂纷纭,客观事物具有不可知的一面,我们很难穷尽全部真理,往往只能在此岸徘徊,而很难到达彼岸。从主观的角度来看,我们很多人缺乏对事实真相的全面了解,总以为自己是百分之百的正确,看自己是“一朵花”,看别人是“豆腐渣”,唯我正确,所以敢于“理直气壮”,甚至咄咄逼人。其实,也许你只有三分理,甚至几乎不占理。
一个人说什么,怎么说,表现出一个人的文明素养。你即使有理,也要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得理不饶人,你仍然可以心平气和的与对方进行沟通,以情动人,以美感人,以理服人,以法评人。有理不在声高,有理不需气壮,有话好好说,更有利于解决问题,有利于双方乃至多方的沟通。当然,与敌人针锋相对的时候,可以你死我活,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批判敌人。这是另一回事。
哲学大师黑格尔有句名言:让矛盾在和解里存在。这句名言确实太好了!为了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我们需要语言的文明,需要态度的温和,更需要善意的沟通。(薛永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