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总部经济招商政策,现在很多人都不陌生了,总部经济招商是不需要企业实体入驻到园区的,只需要企业的注册地址在当地就可以享受到当地的扶持政策,比如纳税,社保困难企业等等,都可以享受到。总部经济之前的定义就是集群注册,企业的注册地址全在这个楼里面,实际的办公地点不在当地。但是税是会上交在当地的。(业务必须真实)这样就给一些偏远地区招商引资带去了方便。交通不方便的地方如果要让企业实体招商,基本是很困难的,企业也不太愿意过去实体办公。
总部经济政策扶持,一般是在纳税上面,地方ZF会以奖励扶持的形式,奖励给企业纳税的部分税金。一般是按照地方留存的30%-70%奖励。增值税地方留存总税收的5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总税收的40%,次月奖励给企业不需要提交申请。如果是纳税大户可以一事一议。企业需要符合的条件
[size=11.0000pt]一,不能适合于总部经济的制造业企业,不能是再生资源,煤炭稀有金属类型的,投资金融类型的企业不行。其他的商贸,服务行业都是可以通过总部经济形式享受税收奖励的。只要企业的业务真实其他就没有什么限制了。可以长久稳定的享受纳税扶持。
入驻到总部经济园区的形式:
[size=11.0000pt](1)企业可以直接成立新公司到税收洼地。以新公司名义对外经营。这样缴纳的税金在我们税务局,就可以享受到税收奖励。按照纳税额的多少直接奖励。
[size=11.0000pt](2)企业可以成立分公司或者子公司在税收洼地,如果企业需要资质运营。那么企业成立分公司到当地,沿用主体公司资质然后申请独立核算把税金缴在当地也是可以的。
[size=11.0000pt](3)注册地址迁移,把注册地址迁移到税收洼地,然后目前的经营地址办理分公司在当地经营就可以了。这样企业的办公地址也没有改变,纳税还可以得到奖励。
举例如下,一家商贸公司一年缴纳增值税500万元,如果在当地纳税,税务局不会给予任何扶持好处。但是如果企业到有政策的地方纳税,可以得到地方留存70%的奖励。地方留存250万,奖励给企业250万*70%=175万元,直接奖励到企业的对公账户里面。不需要在提交申请了。相当于企业直接拿到了175万的存利润,这个比赚175万要快捷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