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智慧城市方案(摘录)--66
八、运营模式与融资模式
1、运营模式
围绕“智慧济南”建设,项目建设运营方式主要包括政府投资政府运营类、政府融资政府运营类、政府融资企业运营类等:
(1)政府投资政府运营类
政府投资政府运营,指政府自己投资建设项目,建成后政府自己管理运营。该类项目投资运营模式完全由政府主导,项目的投资和运营都是由政府单独进行,可以进行全程管理,具有保密性强、监管方便、运营灵活等特点。
(2) 政府融资政府运营类
该类项目运营模式是政府融资建设,并且项目建成后也是由政府来运营,包括 BT、BLT 模式。该模式可以实现投资多元化、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不但有效地减缓政府财政压力,而且由于其机制新、管理活、权责明确,比传统的政府单独投资建设模式更为高效。
( 3) 社会融资企业运营类
该类项目运营模式是政府融资建设,并且项目建成后由企业来运营,包括 BOT、BOO、BOOT 模式。
本项目将根据“智慧济南”不同示范项目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项目建设、投融资及运营模式。其中:
(1)信息基础设施由三大运营商投资建设和运营,无线城市和西部光城示范项目由政府授权、运营商融资和运营;
(2)智慧政府公共服务平台、高性能云计算平台、智慧城市安全与标准体系、济南创新谷、CIIIC 园区等公共平台项目由政府投资,政府运营为主,企业运营为辅;
(3)智慧城市其他类项目采取政府授权、企业与社会融资和企业建设和运营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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