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你的质疑。我总的观点是与商品有关的问题都离不开市场的社会评价!具体解答如下:
1、商品价值、效用和人们付出的活劳动没有绝对、直接的联系!详见[人类劳动并不就是价值——另解《资本论》(7)]之前有关的帖子。
2、所谓“凝结在商品中的劳动量”是个根本无法知道和计量的量!详见[马克思的抽象的人类劳动是“化为”的结果——另解《资本论》(4)]、 [马克思的“耗费劳动”与“劳动的凝结”不是一回事——另解《资本论》(17)]以及[马克思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不能也不必计算的——另解《资本论》(18)]之前有关的帖子。
3、所谓“生产花费即劳动价值”的提法不符合马克思的观点!“你们都相信,你们每天所出卖的是自己的劳动,……但是,作为劳动的价值的东西,就其通常意义来说,实际上是不存在的。”[16,144]。
4、所谓“效用在需求中只有序数标准,没有量化标准。”这只是一种看法。我的观点详见[“商品价值”并非与“效用”无关——另解《资本论》(10)] [马克思商品使用价值有其社会属性——另解《资本论》(13)]在[“商品使用价值”与“商品价值”是“荣辱与共”的——另解《资本论》(59)]的帖子里我表明“所谓商品能满足需要是指人们愿意付出代价(可以用由市场决定的全社会统一的有效社会劳动量的大小或直接以货币来表现)以获得该物。人们愿意付出代价越高,则该商品就具有越大的使用价值,即商品使用价值(商品的效用)是有大小并可比较的,实际上也就是“商品使用价值”的大小是可以用其“商品价值”的大小来表现的,即“商品使用价值”与“商品价值”其实是“荣辱与共”的!”
5、政治经济学不同于商品学,营销学以及会计学!“作为使用价值的使用价值,不属于政治经济学的研究范围。”[13,16]它与政治经济学中要研究的“商品使用价值”即社会属性的“说商品有使用价值,无非就是说它能满足某种社会需要。”还是有根本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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