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基金管理方向)硕士研究生面试工作实施办法 |
面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水平,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的合格生源。为切实做好面试工作,把好新生入学的质量关,现就相关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时间:2011年4月6日上午9:00开始 二、地点: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国权路600号)514室、614室、714室、805室和806室;学生候场地点:经济学院大金报告厅。 三、面试要求 面试分5组同步进行,每组由5位专家组成,分别为复旦大学老师、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专家和有关部门专家。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由5位专家分别评分然后简单平均。学生先选择理论题回答,然后由专家按照基金经理人所需要的素质和知识背景现场提问,范围不限。该环节包括英语提问。 考生总分计算公式:初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30% + 背景分×10%。 四、复试流程 1、上午7:30开始,面试考生到国权路600号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一楼大厅报到,按照先后次序进行验证和分组抽签。考生验证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均为原件) 2、已完成验证和抽签的考生在经济学院一楼大金报告厅休息和候场。 3、上午8:30,宣讲面试规则与面试注意事项。 4、上午9:00开始,由工作人员叫号到相应楼面会议室进行面试。 五、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进入经济学院大楼后,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破坏环境卫生。 2.未完成面试的考生在大金报告厅候场,未经同意不得离开,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3.考生面试结束后必须立即离开,不得在经济学院大楼内逗留以及和其他未面试的考生进行任何形式交流,一经发现视为作弊处理。 4. 拟录取结果复试后将尽快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网站发展部网页上公布,请不要频繁打电话咨询。被拟录取的同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签署培养协议书,并在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网上缴费系统内预缴第一年学费的50%即人民币贰万元,逾期视为放弃,由其他考生按照排序依次递补。 5. 拟录取的同学五月份由学校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六月份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如学生未能通过政审,培养协议书自动作废,学院退还预缴学费。 联系地址: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上海市国权路600号)313室 联系电话:021-65643896 传真:021-65110521 邮 箱:fzb@fudan.edu.cn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21-55664853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 2011年3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