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支柱产业,是指一国的产业结构中,该产业的增加值在GDP中占有较大比重,科技含量高,具有较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和增长潜力,产业关联度强,带动系数大,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起着重大影响作用的关键产业部门。房地产业具有支柱产业的上述共同特征,所以必然发展成为支柱产业。
同时,又由于房地产的特点,房地产支柱产业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
(1)坚实的基础性。房地产既是人民生活的基本资料,又是社会生产的基本要素,它是任何社会活动所必需的基础性物质条件,房地产业属于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产业,可以发挥其独特的主导作用。
(2)显著的先导性。在国民经济发展特别是城市发展中,房地产业处于先导地位,属于先导性产业,充分发挥其先导作用,可以带动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3)高度的关联性。房地产业涉及的元素非常多,产业消耗系数很大,直接和间接关联的产业部门特别多,由此决定了产业链特别长,产业关联度也特别强。利用这种高度关联性,通过房地产业的发展可以带动一系列相关产业和国民经济的发展。
(4)永续的持久性。房地产永远是社会生产和生活不可替代的基本要素,房地产业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而不断改进和提高,其支柱产业的作用将长期保持下去。
(5)明显的差异性。由于房地产空间的固定性和不可移动性等特点,决定了房地产在国与国、地区与地区之间,市场供给和需求、价格和资源配置具有明显的差别,所以其成长为支柱产业及其地位和作用,也有显著的不同。认识上述特点,对于发挥房地产支柱产业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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