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更新时间:2021年6月,excel格式
数据来源:CSMAR国泰安数据库
数据范围:1994-2021年5月18日 A股上市公司
数据格式如下:
违规事件ID | 证券代码 | 处理文件日期 | 公告日期 | 公告发布机构 | 公告文件名称 | 处理文件编号 | 处理单位 | 违规类型 | 违规类型编码 | 违反的法律法规 | 违规年度 | 违规行为 | 处分措施 | 处罚总金额 | 上市公司是否违规 | 处罚方式-上市公司 | 处罚方式编码-上市公司 | 处罚金额-上市公司 |
4078519 | 000001 | 2020-08-21 | 2020-08-21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关于对周含军、周英的监管函 | 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42号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一般会计处理不当 | P2503,P2515 | 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3条的规定。 | 2016 | 周含军、周英: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2019年8月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显示,2015年11月1日,美丽生态将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达园林”)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2015年12月底,八达园林对苗木进行全面盘点及清理,确定苗木资产盘盈净额1,247.29万元并计入营业外收入,占美丽生态2015年经审计合并利润总额的21.32%。但八达园林相关盘盈资产均形成于购买日之前,且存货盘盈发生在购买日后12个月之内,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第十六条规定,美丽生态在编制2015年合并报表时,应根据盘盈存货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调整购买日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进而对商誉金额进行调整。美丽生态对八达园林盘盈生物资产的会计处理不当,存在虚假记载。 | 出具监管函。 | N | ||||
4078520 | 000001 | 2020-08-21 | 2020-08-21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关于对谢岭、万健华的监管函 | 公司部监管函〔2020〕第41号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 P2503 | 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2.23条的规定。 | 2015 | 谢岭、万健华: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丽生态”)2019年8月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显示,美丽生态2015年收购江苏八达园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达园林”)过程中披露的《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及更新稿、《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以下统称“重大资产重组文件”)称阜宁县金沙湖项目(以下简称“金沙湖项目”)和镇江市官塘新城路网绿化工程(以下简称“官塘项目”)处于“正常施工中”,预计2015年实现收入、成本、毛利分别为25,000万元、16,935万元、8,065万元和11,583万元、7,846.32万元、3,736.68万元,合计占八达园林2015年预测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毛利的26.95%、26.04%、29.11%,对八达园林2015年业绩预测的可实现性、收益法下的八达园林股权评估作价影响重大。但金沙湖项目、官塘项目2015年基本处于停工状态,实际实现收入分别为5,086.32万元、2,160.92万元,仅占预测收入的20.35%、18.63%。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对于金沙湖项目、官塘项目工程进展情况及其2015年预测收入的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 | 出具监管函。 | N | ||||
401009 | 000003 | 2001-06-08 | 2001-06-09 | 上市公司 | 关于对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推迟披露 | P2504 | 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4.1、7.4.1条的规定 | 2001 | 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披露2000年年度报告前,没有在本所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公布2000年度预亏公告。 | 本所决定给予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处分。 | Y | 谴责 | P2603 | |||
401870 | 000003 | 2002-03-05 | 2002-03-05 | 中国证监会 | 关于对猴王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及其董事予以批评的通报 | 证监公司字[2002]7号 | 中国证监会 | 其他 | P2599 | 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0]75号文)第三条的规定 | 2001 | 猴王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九州拓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四砂股份有限公司、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7家公司于2001年办理重大购买、出售资产事宜时,没有按规定时间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备案材料,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0]75号文)第三条的规定。猴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汪东林和董事会秘书李本林、四川长江包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瑜和董事会秘书傅相林、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赵从钊和董事会秘书沈焰雷、福建九州拓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谢良生和董事会秘书邵军、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郭新民和董事会秘书张丽君、四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忠兴和董事会秘书李晶、金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汉清和董事会秘书彭卫在办理前述重大购买、出售资产事宜中,未能严格履行诚信义务,恪尽职守,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 我会决定对上述公司及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 Y | 批评 | P2601 | ||
...... |
违规事件ID | 程序生成。 |
证券代码 | 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股票代码 |
处理文件日期 | 监管机构或公司发布处理文件内容的下批的日期,格式为YYYY-MM-DD,部分缺少在相应位置上以00表示。 |
公告日期 | 监管机构发布公告的日期或上市公司发布公告的日期,YYYY-MM-DD表示,部分缺少在相应位置上以00表示。 |
公告发布机构 | 发布违规公告的机构,包括: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财政部、其他 |
公告文件名称 | 违规公告文件标题 |
处理文件编号 | 违规公告文件的编号 |
处理单位 |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其他 |
违规类型 | 违规类型编码对应内容 |
违规类型编码 | P2501=虚构利润;P2502=虚列资产;P2503=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P2504=推迟披露;P2505=重大遗漏;P2506=披露不实(其它);P2507=欺诈上市;P2508=出资违规;P2509=擅自改变资金用途;P2510=占用公司资产;P2511=内幕交易;P2512=违规买卖股票;P2513=操纵股价;P2514=违规担保;P2515=一般会计处理不当;P2599=其他 |
违反的法律法规 | 违反的法律法规 |
违规年度 | 实际违规的年份 |
违规行为 | 违规主体因什么事情而违规 |
处分措施 | 处理单位对违规主体处罚的具体内容 |
处罚总金额 | 对既定违规事件全部的罚款总金额,包括了个人与机构的罚款金额 |
上市公司是否违规 | Y=是,N=否 |
处罚方式-上市公司 | 处罚方式编码对应的内容 |
处罚方式编码-上市公司 | P2601=批评; |
处罚金额-上市公司 | 处理单位对上市公司违规处罚的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