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知道,企业一般都会面临税负重的问题,同样个人也会出现此类问题,比如一些专业技术人员、房地产的代理销售等,这种高收入群体的对接公司支付相应报酬后,会要求个人提供相应的票据,以此来作为税前扣除,个人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一般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或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像房地产公司支付了一笔20万的佣金提成给销售代理,要求提供票据,去当地代开发票是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对劳务报酬所得超出5万元的(单次),征收率为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即需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00000*(1-20%)*40%-7000=57000,相当于缴纳了四分之一出去,所以按照劳务报酬所的计税,税负比较重,很多人不愿意去代开。
所以很多人会选择到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税务去代开,在某地方税务大厅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认定个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形式,按照核定征收缴纳个人所得税,征税项目为经营所得,无需汇算清缴,个人所得税核定后为0.5%,增值税为1%,附加税为0.06%,个人只需要缴纳1.56%的综合税率就能把普票开具出来,大大减少了个人的税收压力,公司拿到票后也能直接入账做成本,接票方公司不用再代扣代缴个税,可谓是两全其美!
在税务机关代开也是十分严格的,严格要求业务的真实性和合理性的:
1.自然人与合作方公司的合同及证据链要齐全且匹配;
2. 三流必须一致(合同、资金、发票一致);
3. 业务的合理性,比如相隔几千公里的砂石采购就明显缺乏合理性。
自然人代开适合临时性解决成本票的业务,而且只能开具普票,还是个人性质的,若合作方公司要求是企业性质的发票或是想要专票,可以到有优惠政策的地方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同样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政策,利用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与房地产公司签业务合同,正常进行业务往来,比如经济代理服务、市场推广服务等,有个独承接业务纳税开票。
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税缴纳个人所得税,且享受核定征收,核定开票额的10%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再对应5%-35%的无极累进制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计算出500万以内的开票额的个税在0.5%-2.19%之间,加上1%增值税和0.06%附加税,综合税率在3%左右,专票普票都能开具。
不管是利用自然人低开还是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都可以在业务真实的情况下减少税负压力。不想成立公司、企业的可以选择自然人代开以1.56%的综合税率开具普票,想长期承接业务需要专票的,可以选择成立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