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要负责起草的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平台标准(下面简称《标准》),将于10月30日正式实施。据悉,该《标准》是全国首个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平台地方标准。
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和接口接入三个方面,《标准》对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平台进行了规范。
《标准》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高效性等特点,可实现“防止信息泄露”“开放无歧视对接”“保函在线理赔”“平台标准化管理”等四方面目标。
2020年8月1日,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投标保函平台上线运行,开启了厦门市“互联网+工程招投标+金融”的云上新模式。通过这一平台,企业实现了信息管理和电子投标保函在线购买、在线提交、在线核验及在线理赔等功能的全流程网上办。
《标准》实施后,电子投标保函使用率有望进一步提升。
据了解,《标准》可加速电子投标保函在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推广应用,进一步降低投标人的交易成本,提高中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活跃度。
其他资讯
合肥:11月15日起,人工、材料价差调整费用只计取税
10月18日,为了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分摊人工、材料价格波动的市场风险,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和正常实施,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加强合肥市建设工程人工、材料市场价格风险约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下面简称《通知》),自2021年11月15号起施行,有效期3年。
《通知》中规定,工程发承包双方必须在招标文件、合同中合理设置和约定人工、材料价格市场风险条款,明确可调整价差人工、材料范围(种类)、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及调整方法;招标人(发包人)应将确定为可调整价差的人工、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幅度、基准单价单列清单,随招标文件发布。
《通知》中明确,承包人承担的人工价格波动市场风险幅度由发承包双方商定;承包人承担的材料价格波动市场风险幅度为±5%。当涨跌幅度大于承包人承担的市场风险幅度时,超出部分的价差可以调整,调增部分由发包人承担,调减部分由承包人承担。
此外,《通知》中提到,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人工、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合同价款调整时间,原则上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进行调整。实施过程结算的,应在相应过程结算中调整。人工、材料价差调整费用只计取税金,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素材来源:厦门网等
(若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删改)
了解更多资讯关注公|众|号【快标手招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