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8 1

[经济学基础] 决策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时间安排时应当考虑什么因素 [推广有奖]

  • 0关注
  • 0粉丝

等待验证会员

学前班

0%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0 个
通用积分
0
学术水平
0 点
热心指数
0 点
信用等级
0 点
经验
10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0 小时
注册时间
2021-10-22
最后登录
2021-10-22

楼主
余华活着22913 发表于 2021-10-22 12:32:17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在决策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时间安排时,审计师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审计程序 时间安排 审计师

沙发
连锁经营管理42469 发表于 2021-10-23 12:35:52
审计师在确定何时实施审计程序时应当考虑的几项重要因数包括:
(1)控制环境。良好的控制环境可以抵消在期中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一些局限性,使审计师在确定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时间时有更大的灵活度。
(2)何时能得到相关信息。通常在能够得到相关信息时实施相关审计程序最为有效。例如,某些控制活动可能仅在期中发生,而之后可能难以再被观察到。再如,某些电子化的交易和账户文档如未能及时取得,可能被覆盖。
(3)错报风险的性质。如果是无意识的错误导致的错报,在期中审计时就可以恰当解决;对于舞弊风险,则必须要实施期末审计。例如,被审计单位可能为了保证盈利目标的实现,而在会计期末以后伪造销售合同以虚增收入,此时审计师需要考虑在期末(即资产负债表日)这个特定时点获取被审计单位截至期末所能提供的所有销售合同及相关资料,以防范被审计单位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伪造销售合同虚增收入的做法。
(4)审计证据适用的期间或时点。审计师应当根据需要获取的特定审计证据确定何时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例如,为了获取资产负债表日的存货余额证据,显然不宜在资产负债表日间隔过长的期中时点或期末以后时点实施存货监盘等相关审计程序。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19 1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