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人大论坛上浏览,读到了洀思法的转帖《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首要任务是防止和戒除将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口号化》。
文章指出:
“马克思主义是一百多年前初步完成的一个庞大、复杂的社会科学理论工程,它是追求严谨的抽象思维的理论成果,它有产生的时代背景,它有推演的假设前提,它指导实践时一刻也离不开一个无比严密的从抽象到具体的还原过程,实践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一定是时代化、民族化的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上,对追求中华民族公平正义、复兴发展的伟大事业伤害最大的,不是非马克思主义,而是教条化、口号化的假马克思主义。
接受血的历史教训,在努力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科学化的当代中国,一定要毫不犹豫地把那些思维水平低下、始终没有视马克思主义为一门社会科学、对马克思主义时代化和中国化一窍不通的教条化、口号化的假马克思主义者,从各级领导岗位、宣传岗位、教学岗位、科研岗位上清除出去。”
在这里我想说的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首要问题,事实上并不是把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口号化的问题,而是到目前为止,我们的经济学家和理论家,实际并没有真正弄懂马克思主义。
社会主义就是要让劳动者当家作主、要实现按劳分配。这是人所共知的常识。而劳动者当家作主和按劳分配,从生产方式的角度讲,就是要建立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制度,因为“劳动者当家作主”包含的基本原则是“谁劳动谁管理”的劳动管理权利“按劳分配”所包含的基本原则是“谁劳动谁所有”或“谁劳动受益”的劳动分配权原则。然而,苏联人局限于苏联模式的影响,却错误地把工资支付当作了按劳分配过程,并形成了工资就是按劳分配形式的错误理论。
工资是产权制度的组成部分之一,它是体现产权要求的一个不可缺少的范畴,因为只有采用价值量预定的工资,才能把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表现为生产资料价值量的波动,才能从根本上割断劳动者与企业生产经营成果分配的联系。
很显然,苏联人虽然第一个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但是,苏联人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对于按劳分配及劳动者当家作主权利要求的性质,却是缺乏正确的理解,以至于形成错误的理论。
苏联及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的灭亡,与苏联及其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未能及时建立和形成真正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相联系的,特别是与求建立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制度相联系的。不建立以劳动所有者为主体的、全面体现劳动所有权的基本制度,广大劳动者就不能在实践中真正当家作主,按劳分配的实现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因此,即使社会主义国家实现了生产资料公有制,但广大的劳动者却对传统公有制的好处看不见、摸不着。这也是这些社会主义国家的劳动人民看着这些国家演变为资本主义社会而无动于衷的原因所在。
《共产党宣言》发表于1848年初,至今已经有173年,而十月革命的胜利至今也有了100多年,苏联解体事件的发生也已经有了30多年。但是,时至今日,我们并没有看到对传统社会主义经济理论清算的文字,甚至在我国的经济改革过程中,虽然抛弃了计划经济体制,却全盘继承了苏联模式的产权制度,区别只是用合资形式的股份制产权制度取代原有的国家独资经营的产权制度。
这一基本事实,无可辩驳地说明了这样一点,那就是我们的经济学界、我们的理论界,至今没有弄懂马克思主义。
正因为如此,所以坚持马克思主义的首要问题不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口号化的问题,而是根本就没有弄懂马克思主义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