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21-12-23 10:42 
我说的很清楚,“按规定给钱,双方都同意就行,咱干啥都得讲法律。”
你如果有富士康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
该怎么处理就这么处理?当年的事情我记得不太清楚细节了,好像是当年富士康第一个工人从楼上跳下来的时候,冷血的富士康的老板和经理就是这么说的,不要脸的深圳官员也是这么说的,更加不要脸的深圳律师和新闻记者也是这么说的。
——于是,第二个人跳下去了,他们还这么说。于是富士康高调请了心理医生,并进行了危机公共,接着第三个第四个也跳楼了。于是又有记者匿名混入富士康,结果作证说富士康没有包身工和强迫劳动,也没有黑社会背景的人身控制。于是第5个,6个又跳楼了。然后就有机灵鬼给了权威解释:富士康的危机公共完全错了,它不该承诺每死一个给60万抚恤费。——这些人是为了给家里赚60万抚恤费才跳楼的。
——于是紧接着更多的人跳楼了。
这种违法事件,就像上司潜规则女下属,也像黑社会大佬买凶杀人,根本就不会有苦主上告,他们没有证据,也没有办法请律师,请了也打不赢。没有全社会的关注和文化上的革命,根本就不会有苦主上告,甚至都不会有积极的法律援助和积极的法条修正去亡羊补牢。
——而只要有了社会的关注,有了社会主义的文化,哪怕没有明确的法条,也可以仿效英美的判例法、习惯法传统,找到各种非常规而又不违背法律精神的办法进行惩治和补救。比如查阿尔卡彭的纳税,比如五机构联合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