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新口径之下的2010年国际收支平衡表,并通过口径调整,对2005年~2009年国际收支平衡表进行了修正。这一修正意义重大,但还未引起广泛的讨论。
外汇局这一修正的核心,是参考国际标准,将外商直接投资(FDI)在中国市场产生的留存利润,考虑进国际收支平衡表。这让长期未进入主流讨论的FDI留存利润问题,浮出水面。
根据外汇局国际投资头寸表,截至2009年底,FDI累计余额已经达到9974亿美元,接近1万亿美元。这1万亿美元外国在华资产,每年都在生成高额利润,而这些利润绝大部分并没有汇出中国,而是留存国内。由于在中国市场运营,FDI利润是人民币形式,并日渐成为游离于主流讨论的“人民币热 钱”。
关于FDI在华留存利润问题,由于没有进入官方统计,而且其规模日益巨大,已经成为观察中国经济的“暗物质”。而随着外汇局对2005年至 2010年国际收支平衡表的调整,这一“暗物质”开始浮出水面。“暗物质”的能量之大,以至于刚一浮出水面,就要改变我们的很多定性认识。
所谓暗物质,是一个物理学概念,指的是宇宙学中那些不发射任何光及电磁辐射的物质,人们只能通过引力效应得知宇宙中存在大量暗物质。中国经济里,未经统计的FDI留存利润,无论其规模,还是其难以统计的特点,都可以定义为中国经济的“暗物质”。
外汇局此次回归国际标准、修正统计口径,所上调的“暗物质”规模为2100亿美元或1.4万亿元人民币。这部分资金,所有权属于FDI,但表现形式却为人民币。按照国际收支管理规则,这部分人民币资金随时可以无条件兑换成外币并撤离。
“暗物质”调整的规模
外汇局此次按新标准发布了2010年平衡表,并对2005年~2009年的平衡表进行了调整。
按照外汇局此次修订原则,这一修正是“按照国际标准,将外商投资企业归属外方的未分配利润和已分配未汇出利润,记入国际收支平衡表中金融账户直接投资的贷方”。而由于未分配利润、已分配未汇出利润的表现形式为人民币,将归属于FDI的人民币利润,换算成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的美元。
根据最新发布以及调整的数据,2005年~2010年累计净流入中国的FDI规模达到8758亿美元。2005年~2009年流入规模则累计修正上调了1691亿美元。按报告发布的4月1日汇率计算,上调的部分折合人民币1.1万亿元。
这其中,2010年数据是直接公布的修正数字,如果按之前口径的话,笔者估计年度FDI流入要下修400亿美元至1600亿美元。这意味着,2005年~2010年6年累计上修的规模,应该为2100亿美元左右(1691亿美元+约400亿美元)。累计上修规模约为人民币1.4万亿元。
这即是外汇局此次回归国际标准、修正统计口径,所上调的“暗物质”规模,2100亿美元或1.4万亿元人民币。这部分资金,所有权属于FDI,但表现形式却为人民币。按照国际收支管理规则,这部分人民币资金随时可以无条件兑换成外币并撤离。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外汇局数据,2010年我国FDI流入规模高达2068亿美元(比2009年高出42%),流出规模为217亿美元,净流入 规模1851亿美元(比2009年高出62%)。在流入的2068亿美元之中,金融部门流入120亿美元,非金融部门流入1948亿美元(其中房地产业是 271亿美元,增幅78%)。
国际收支平衡表口径的FDI流入,大幅高出商务部统计的FDI流入。根据商务部数据,2010年全国新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7406家,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057.35亿美元(同比增长17.44%)。
可以发现,国际收支平衡表口径流入的2068亿美元FDI,已经是商务部口径流入1057亿美元的接近一倍(196%)。
累计2005年~2010年6年,以流入规模计算,国际收支口径累计流入9686亿美元,商务部口径仅为累计流入5127亿美元,前者是后者的1.89倍。
目前来看,国际收支口径高出商务部口径,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口径原因,商务部口径只统计当年“三资”企业流入以及企业外部借入资金,而国际收支 口径则含纳境外母公司对境内子公司关联贷款、境外机构购买国内建筑物等项目;二即是此次新调整的,对于FDI留存利润(未分配利润和已分配未汇出利润)的 计算。
可以说,目前市场广泛引用的商务部FDI统计口径,已经大幅落后于FDI流入的渠道和规模本源。尤其是第二个留存利润因素的漏统,导致FDI在中国经济中形成了目前不广为讨论的“暗物质”。
“暗物质”有多大?实际上,由于已经累计的近1万亿美元的FDI存量,其年度利润产生的规模,已经超过FDI年度纯流入的新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