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某垄断企业生产使用期为2期的耐用产品,边际生产成本为4。消费者在每一期对该产品的需求函数为Q= 16- 2R,其中R为当期的租金率。假设各期之间的贴现因子为1,市场仅存在2期。请问:
(1)如果垄断企业可以出租其产品,其均衡产量和总利润分别为多少?
(2)如果垄断企业必须出售其产品,并且可以通过合同规定各期的产量,其各期的均衡产量和总利润分别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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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云不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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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组织理论] 产业经济学的作业,转专业太菜了实在不会,求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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