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isher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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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被害人家属放弃追要4.5万元民事赔偿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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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sher2001 发表于 2011-4-26 17:53:44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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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案被害人家属放弃追要4.5万元民事赔偿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26日11:12  南方网
一审宣判结束后,张妙丈夫王辉在法庭外表示对结果很满意

  华商网讯 备受瞩目的药家鑫案一审判决后,民事部分四万五千余元的赔偿引发不小争议,认为“赔偿太少”。4月25日下午,该案原告民事诉讼代理人张显在自己博客上贴出《对药家鑫案判决的立场和意见》一文,表示放弃追要法庭判决的赔偿,并对民事部分不合理地方放弃上诉。
  张显26日上午在接受华商网记者电话采访时称,按照此前预期,他们要求进行包括死亡赔偿金、张妙父母的赡养费、张妙孩子的抚养费等合计共23.6万,以及30万元的精神损失费,“法庭对死亡赔偿金等没有做出裁决,法理上很难说通”,张显表示,关于张妙父母的赡养费,法庭的解释是“张妙父母未年满60岁,并且具备劳动能力”,所以没有做出相关判决。
  以下为张显的博客全文
  今天下午,我们到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阐明了我们不会上诉,支持判决的立场。现特向大家说明我们的立场和意见如下:
  一:对于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我们表示支持和感谢;
  二:对于民事部分,虽然我们认为有不合理之处,如:死亡赔偿金、张妙父母的赡养费属法律之规定,应当支持的却未支持。现在我们需要重申我们的一贯立场:不愿接受带有血的钱,不愿要药家鑫家的钱。所以,我们对民事部分不合理的地方放弃上诉;
  三:就判决书中药家鑫应向我们支付四万五千余元的赔偿,我们也放弃向药家鑫的追要。要求药家鑫用生命为他的行为来赎罪,虽然,药家鑫父母对我们淡漠无情,但我们还是考虑到对方的未来。我们自愿放弃法院所判给我们的民事赔偿,留给药家鑫父母的养老。
  最后,我们想对药家鑫父母说:我们农村人并不难缠!你们应该低下你们高昂的头!
  诉讼原告人:王辉(张妙丈夫)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平选(张妙父亲)
  诉讼代理人:张显
  共同诉讼代理人:许涛                                
  201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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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被害人 药家鑫 死亡赔偿金 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 赔偿 民事 家属 被害人

沙发
hanyitong 发表于 2011-4-26 18:06:11
唉,愿悲剧少些发生

藤椅
huangruiji110 发表于 2011-4-26 18:49:49
该拿的就要拿,别学中国一样,以大国的心态放弃对日本的战后赔款,没啥用
@#¥“俺不傻可俺啥都不懂” &*%

板凳
hanceland 发表于 2011-4-27 00:27:30
嗯,有骨气!

报纸
真实世界 发表于 2011-4-27 07:05:19
这是受害方看到判决中为罪犯方留下缓刑的伏笔才不得已的做法。

判决中强调是自首,判决中附带民事赔偿少的可怜,为药家在上述期改变结果提供了机会,现在已经有报道药家愿意向受害方赔偿巨额钱款,目的是很显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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