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Q1。某国债为半年付息一次,付息时间为每年5月15日、11月15日。
当6月30日买入该国债,票面利率为6.5%每年。
如何计算应计利息。
Q2。 如果是2010年6月30日买入该国债, 国债与2013年5月15日到期。 应计利息是不是还要算上整数年的。
我看到的计算公式是这样的
Q3。 根据这道题,是不是说应该用“6月30日买入的日期”与“5月15日上一期付息时间”的差值,即45天。然后用(6.5÷2)×45÷182(半年)得出的就是我需要求的应计利息
Q4。或者说,是用从“6月30日买入的日期”与“11月15日,下一期付息时间”的差值计算应计利息
Q5。此外,付息日当日应不应该计入公式时间内,还是从第二天开始算?交割日期当日应该算入公式时间内吗?
关于这个时间的,我一直不明白,忘高人指点!谢谢!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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