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川江愚人
1045 0

[经济学前沿] 服务行为特性 [推广有奖]

  • 0关注
  • 4粉丝

讲师

48%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1906 个
通用积分
343.2617
学术水平
23 点
热心指数
26 点
信用等级
21 点
经验
5948 点
帖子
174
精华
0
在线时间
676 小时
注册时间
2017-6-18
最后登录
2024-5-10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一、强制性和选择性是服务行为与商品交换行为最基本的区别。

生病了,不得不医治,不医治会危及生命,没人敢忽视;机器坏了要修理,不修理就没法使用,人没法替代或替代不了机器所承担事务,只有停下来,没有选择;要出远门,有好的交通工具可能非常简单,没有就非常困难,绝大多数是没法成行等等。

人没法回避,回避不了,只有去面对与解决,从而形成客观的强迫,称为服务行为的客观强制性。

商品交换行为不存在强制。粮食没有换成肉,一样可以吃,饿不了;没有机器以前,生产照样进行,生活继续;没有汽车,靠两条腿还是可以走乡窜户,耽误不了多少功夫。

但商品交换行为可以获取更多的食物、工具、种子等,调剂生活的质量,生产效率也更高。以后又发展为赚取中间差价等,都带有明显的目的。

目的不同决定商品交换内容也不同,具有选择性。调剂生活,可能选择是不同的食物,改善生产条件,则可能选择更好的工具、机器等。因目的的不同,表现为交换内容的不同,反映出人们选择的不同。

服务行为的目的都是唯一的、具体的,没有选择的余地。生的是什么病,只能治疗什么病,头痛医脚会被人笑话;机器坏了,只能修理坏的部分,修其他部位不起作用。

等价物出现,替代率了中间的交换过程,交换双方的目的模糊起来。钱能买回想要的一切,不需要考虑钱又去购买什么,卖出去换成钱就行。不关注后续的交换,看不出商品交换行为的目的。

二、“公与私”不同,是服务行为与商品交换行为的本质区别

人的问题很多,都有唯一性,面面俱到解决是不可能办到的事情。单一的问题,成本高不经济,难以维持持续的活动,再加上脑力、体力、资源限制,任何人都做不具有解决所有问题的能力。

如果将问题集中到普遍的、共通的、大范围内的看,一个人解决众多人中的同一问题,就很容易办到。众多解决不同问题的人集合起来,解决大范围内的、普遍性的问题,经济性、持续性、体能极限等,都得到了完美统一,出现服务行为的公共性。

所有的服务行为,如果做不到大范围的、普遍的,注定其成本很高,很不经济难以维持,服务行为就不会大面积发生。

人的目的有千千万,决定商品交换行为有万万千,随时随地都在变化。商品提供者能够适应,行为得以持续,不能够适应则淘汰。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私”就成了商品交换行为的本质特征。

如果对自己的行为不负责,商品交换行为很难持续下去。无论生产卖不出去的商品,还是购买不需要的商品,都让买卖双方损失巨大,无法持续下去,商品交换行为就不会大范围发生。

三、“是否可逆”是服务行为与商品交换行为的表象区别

所有的服务行为都是不可逆的,发生就发生了,没有退回去的可能。生病了看医生,无论看好与否,服务行为都发生了,不能够退回去。乘错车也不可逆,再乘一次又是一次新的服务行为等等。根源在于服务行为交换的内容,具有“看不见、摸不着,不易保存与易逝”特性。消失了自然没法退回去,出现行为的不可逆性。

所有商品交换行为都是可逆的,只要双方愿意,退货退钱随时能够发生。其根源依然是交换行为的内容,具有实物属性,看得见、摸得着,在一定期限内保持稳定。只要没有受到破坏与影响,卖出者愿意收回,退货、换货比较容易,才有可逆的可能。

四、对“交换的结果”负责与否,是服务行为与商品交换行为的又一区别。

购买的商品,如果达不到描述的性能,出现安全事故等,提供者要承担相应责任,即对“交换行为结果”负责。但所有的服务行为产生的结果,提供者都不承担。医生不会承担治不好病的结果,厨师也不承担饭菜味道不好的结果,驾驶员也不会承担没有准点到达,耽误乘客办事的结果。

根源在于,解决问题具有不确定性。能够解决、部分解决、不能够解决等等,与人的认知、解决问题的思路、依靠的客观条件等等有关。任一条件的缺陷,都可能导致问题得不到解决的结果,出现服务行为与结果之间,没有必然的、直接的关系。再加上服务行为没有客观评价的标准,只有主观感受,缺乏证据支撑,得不到支持、不承担结果必然。

五、总结

交换行为汇聚起来形成经济行为,之上出现出总的社会行为。社会管理也是从约束交换行为开始,发展出总的社会架构与约束体系。服务行为特性,遵循经济学脉络,从具体的经济行为着手,找到不同经济行为之间的区别,为建立新的经济学理论,打开了新的缺口。

居于商品交换行为发展出的社会管理,对服务行为约束力有限。强制没有自愿、平等之说,社会经济秩序受到挑战;私解决不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公又导致社会前进的动力缺失,中间是否存在第三条路,将是新经济学理论带来的重大课题;服务行为的不可逆性,对市场规则提出了挑战;不承处罚的行为,将对现有生产关系形成全面冲击。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经济学理论 公平与正义 商品交换 经济行为 解决问题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5-11 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