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小张2019年10月31日再次行使股票期权,又取得公司股票5000股,每股施权价为8元,10月31日当日股票收盘价为23元,则,小张应该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小张第二次行权与第一次行权在同一个纳税年度,因此,小李的第二次股权激励所得,应当与第一次合并计税。
第二次股权激励工资薪金所得=(23-8)×5000=75000元
两次股权激励所得合并=80000+75000=155000元
第二次股权激励应申报的个人所得税为:155000×20%-16920-5480=8600元
|
楼主: 投行先锋789
|
575
0
[学习资料] 股权激励方案设置及涉税疑难问题-66页 |
|
已卖:502份资源 学科带头人 27%
-
|
| ||
|
|
jg-xs1京ICP备16021002号-2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