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下申购及配售原则-比例配售
网下申购:网下投资者在被确定为有效报价投资者(报价在定价以上、同时未被高价剔除)后,可参与网下申购,网下申购为信用申购。
配售原则:安排不低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50%向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配售(上交所科创板自律委倡议:安排不低于网下发行股票数量的70%优先向公募产品、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金等6类中长线资金对象配售)。
配售比例: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保险资金配售比例不低于其他投资者;对网下投资者进行分类配售的,同类投资者获得配售的比例应当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