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干预主义
米塞斯
彭定鼎 译
一个著名的、很经常被引述的说法是:“管得最少的**是最好的**。”我不相信这是对好**的职能的正确描述。**应当做需要它做的一切——建立**就是为了做这些事情。**应当在国内保护个体免受匪徒的暴力和欺诈侵害,也应当保护国家不受外敌侵犯。这些是自由体制、市场经济体制中的**职能。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当然是集权的,没有什么不在它的管辖之下。但是在市场经济中,**的主要职能是保护市场经济免受国内外的欺诈和暴力得以平稳运行。
那些不同意**职能的这个定义的人们可能会说:“这个人仇恨**。”没有什么比这个说法更远离真实了。如果我说汽油是非常有用的液体,有许多用途,但我却不会喝汽油,因为我认为汽油不是用来喝的,我并不是汽油的敌人,我也不恨汽油。我只是说汽油对于某些用途十分有用,但不是全部用途。如果我说抓捕杀人犯和其他罪犯是**的责任,但是经营铁路或者为没用的事情花钱不是它的责任,那么并不能因为我宣称它适合做某些事情不适合做另一些事情,而说我仇恨**。
据说,在目前的状况下我们不再实行自由市场经济了。在当前状况下我们实行的是所谓的“混合经济”。作为“混合经济”的证据,人们指出许多企业是由**所有并经营的。
一些机构和企业无疑是由**经营的。但是这个事实并没有改变我们的经济制度的性质。它甚至也不意味着在原本非社会主义的自由市场经济中有了“一点点社会主义”;这是因为**在经营这些企业的时候服从市场力量,这意味着它服从于消费者。**——举例说,假如它经营邮局或者铁道——必须雇用人们在这些企业工作。它也必须购买经营这些企业所需的原材料和其他东西。另一方面,它向公众“出售”这些服务或者商品。然而,即便它采取自由经济体制的方法经营这些机构,结果却总是赤字。但是**能够弥补这些赤字——至少**人员和执政党人员这么想。
个体显然不同。个体赤字经营的能力十分有限。如果赤字不很快消除,如果企业不盈利(至少不发生更多赤字),个体就破产,企业必然倒闭。
但对于**来说,情况不同。**能够赤字经营,因为它有权向人们征税。如果纳税人愿意缴纳更高的税使**亏损经营企业——也就是说,以不如私营机构有效的方式经营——而且公众接受这些亏损,那么企业当然能够继续。
近年来,大多数国家的**大大增加了国有机构和企业的数量,以致赤字远远超出能够向公民征收的税。随后的做法不是今天讲演的主题,那就是通货膨胀。我明天论述它。我提到这一点只是因为混合经济不可与我今晚要谈的干预主义的问题混为一谈。
什么是干预主义呢?干预主义意味着**并不将其活动局限于维持秩序,或者——像人们一百年前所说的——“制造安全”。干预主义意味着**想做更多。它要干预市场现象。
如果有人提出反对意见,说**不用干预企业经营,人们经常回答说:“但是**必然总是在干预。街上有警察,**在干预。它干预抢匪洗劫商店,干预盗匪盗窃汽车。”可是,论述干预主义并且定义干预主义时,我们说的是**对市场的干预。(**和警察应当保护公民,包括生意人,当然还有其雇员,免遭国内外匪徒的侵害,这事实上是任何**正常必要的职能。这样的保护不是干预,因为**的唯一的合法职能正是维护安全。)
说干预主义时,我们所指的是**做防止暴力侵犯和欺诈之外的事情的愿望。干预主义意味着**不仅没有保护市场经济的平稳运行,而且还干预各种市场现象;干预价格、工资、利率和利润。
在仅仅听从消费者时,生意人原本会选择一种经营方式。**干预是为了迫使生意人采取不同的方式。因此,**采取的所有干预主义措施都导致了对消费者至上权的限制。**想窃取自由市场经济中原本在消费者手中的权力——至少一部分权力。
我们来考察一个干预主义的例子,它在许多国家十分盛行,许多**一再实行,尤其是在通货膨胀时期。我说的是价格管制。
**增发货币实行通货膨胀之后,人们就会对由此引发的价格上涨感到不满。有许多失败的价格控制的著名历史事例,我只给你们举两个,在这两个例子中,**都切实地强力执行或者试图强力执行价格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