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IPO审核最新要求及案例解析
选取了部分内容供读者们参考,包括:2021年12月IPO受理环节存在的问题、现场督导发现的执业质量问题以及一则IPO案例解析。
一、受理环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发行保荐书专项授权书中授权的保荐代表人与实际签字的保荐代表人不一致,保荐人未对关于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是否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进行说明与承诺,或未对保荐代表人在审项目情形进行说明。涉及的保荐人包括中信证券、中泰证券、民生证券、兴业证券、中原证券。
二是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完整,包括首发企业未在其他文件中报送《关于财务报表有效期延长的申请》,发行保荐书未附保荐代表人《专项授权书》,发行人财务报表不完整、缺少个别财务报表,募集说明书缺少保荐人总经理声明及签名等。涉及的保荐人包括中信建投、国泰君安、东方承销保荐、申万宏源、海通证券、兴业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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