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扩大有效投资,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用好地方ZF专项债券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明确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要重点关注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有关项目、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关项目及产业集聚区建设、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博物馆建设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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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投行先锋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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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资料] 【旅游产业专项债】申报文件案例案例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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