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2006-2021期权初始行权首次授予数量有效期
沪深A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2006-2021年.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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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数据来源:ifind数据库
(2) 时间跨度:2006-2021年
(3) 区域范围:沪深所有4000多家上市公司,A股主板、中小企业板、科创板、创业板
(4) 指标说明:
部分指标如下:
最新公告日期 |
进度 |
说明 |
有效期(年) |
激励计划终止原因 |
标的物 |
方式 |
对象人数 |
总数(万股/万份)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首次授予数量(万股/万份) |
期权初始行权(股票转让) |
说明 |
最新收盘价(后复权) |
预案 |
部分数据如下:
代码 | 名称 | 最新公告日期 | 进度 | 说明 | 有效期(年) | 激励计划终止原因 | 标的物 | 方式 | 对象人数 | 总数(万股/万份) | 占当时总股本比例(%) | 首次授予数量(万股/万份) | 期权初始行权(股票转让) | 说明 | 最新收盘价(后复权) | 预案 | 股东大会 | 首次实施 | 激励股票出售说明 | 激励授予 | 期权行权特别 | 证监会(新) | 同花顺(新) | 申万行业 |
603008.SH | 喜临门 | 2021-12-31 | 实施 | 来源.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数量. 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价格:8.36元/股。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数量为40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38,741.7787万股的1.03%。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32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8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80.00%;预留授予股票期权80.00万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21%,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20.00%。本计划下授予的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满足生效条件和生效安排的情况下,在可行权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的权利。 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1.16元/股。 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激励对象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67人,包括: 1、中层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喜临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 5 | 期权 | 授予期权_行权股票来源为上市公司定向发行股票 | 167 | 400.00 | 1.0300 | 320.0000 | 31.16 |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31.16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31.16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31.16元; (二)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26.91元。 三、预留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每次授予前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披露授予情况的公告。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二)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告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 43.41 | 2021-12-10 | 2021-12-28 | 2021-12-31 | 禁售期. 激励对象通过本激励计划所获授公司股票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三)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公司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公司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专用设备制造业 | 医疗设备 | 体外诊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