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二代”本是一个中性词,任何行业都有二代、三代……“官二代”本身没有原罪。但是现在,“官二代”几乎成了“贬义词”,在网络上动辄是骂声一片,日益“妖魔化”。
如只要政坛出现“新人”,或是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或是有人气焰嚣张胆敢作奸犯科的,公众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先入为主,将其“断定”为“官二代”。以至于有些人“犯事”后,习惯装腔作势,伪装“官二代”吓唬执法的警察以及围观的百姓。
不过,全国“官二代”数量基数庞大,凭借“官一代”权力作奸犯科的毕竟是少数,没有“官一代”背景却能承揽工程、倒卖指标等发横财的大有人在。同时,常识也告诉我们:“官二代”未必都是坏人,“贫二代”未必都是好人。我们不能也不应因为有些许“官二代”破坏了社会公平与正义,利益先占,而完全“抹黑”甚至“妖魔化”整个“官二代”。
“官二代”被“妖魔化”,必然会加剧官民矛盾,诱发且放大社会“仇官心理”,使得“官二代”成为众矢之的。
如此,必然会引发不同群体间关系的断裂和隔阂,甚至是社会冲突和对抗。
防范和杜绝“妖魔化”“官二代”,“官一代”首先应该警醒,切莫因为放纵权力、骄纵“官二代”,而最终将下一代推向社会的对立面,乃至万劫不复的深渊。其次,社会尤其是媒体不应过度给某些公共事件贴上“官二代”标签,以捕捉公众眼球,引发社会“围观”。第三,“官二代”之所以被“妖魔化”,根儿在制度设计缺陷,以及乏力的权力监督。否则,哪里会有“官一代“权力的越位与滥用?哪里会有“官二代”自恃父辈有权力就高人一等,无视法律的规定,胡作非为?
现今,部分“得志便猖狂”的“官二代”正越来越刺激公众敏感的神经,日益弥漫的“官二代”被“妖魔化”现象已经到了必须警惕的境地,否则,后患无穷,不可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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