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从战略高度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对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言的新的使命任务,再次强调了大自然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条件。提出要持续推动绿色发展,明确“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国家的内在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城市更新行动、城市体检,提升城市宜居品质
城市更新行动是“十四五”规划的重要部署,我国已进入城市化的中后期,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的重要时期,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既要解决城镇化过程中的问题,还要更加注重解决城市本身所产生的问题。
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开展园林绿化专项体检评估,增加百姓身边的绿化活动场地,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工程,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坚持人民至上。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构建布局合理、方便可达的公园体系,推进群众身边小而美的“口袋公园”建设,开展“轮换制”养护管理,推动公园绿地开放共享,健全城市绿道网络。
国家园林城市系列创建,不断改善民生福祉
1992年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国共授予国家园林城市384个、国家生态园林城市19个,通过创建工作,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改善,同时促进了园林绿化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新的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新的标准从“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风貌特色”四个方面开展评价,强调要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国家园林城市在建设宜居、绿色、韧性、人文城市中的作用。
公园城市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转型
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了《成都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公园城市示范区总体方案》,明确了打造山水人城和谐相融的公园城市的指导思想,其中提出“着力厚植绿色生态本底,塑造公园城市优美形态;着力创造宜居美好生活,增进公园城市民生福祉”等发展方向,城市公园作为全民共享的绿色生态产品,在公园城市的发展建设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