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keikei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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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云南残杀2人凶犯免死的背后:院长和贺卫方们的狂欢?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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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smx 发表于 2011-7-14 09:21:44
真是没人管啊,精英们对于P民们想杀就杀想掠夺就掠夺,要不,直接把这些P民们都活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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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splnn 发表于 2011-7-14 09:36:03
少数人改变了多数人的信念,这个国度还有信念么?这个社会中,总有那么一帮操蛋的人,对他人对自己两个标准,还往往冠以美名,几千年的律令被操蛋的人一个“现代”或者类似“与世界接轨”就给改变了,“不轻易剥夺”却“轻易剥夺”了更多的生命,破碎悲痛的家庭何以修复?人在做,天在看,凡事必有因果,是否终会有一天自食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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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云金沙 发表于 2011-7-14 10:54:29
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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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mwha 发表于 2011-7-14 11:28:39
guan7911 发表于 2011-7-14 09:21
呵呵,请“精英们”想想,若被杀的是你的妹妹,弟弟,是否还可以如此的“淡定”?是否还宣扬着“冷静”?最无知的人都知道,“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是千百年来人们在互动过程中形成的最基本交往规则,是约束人们行为的底线,怎么到了某些人嘴里就成了落后,愚昧?退一步讲,法律应该维护“社会正义和公平”,若社会人不能从法律途径找到维护自己权益的最后途径,那么就是选择“江湖复仇的方式”,诚如此,人们就又回到“丛林时代”,又何谈幸福可言?这显然有违法律设立的初衷,法律的出现就是为了避免太多的“江湖复仇式”的争端解决方式而出现的,所以是确立人们社会交往的底线,而不应该是某些所谓“精英”口中的专利,看某副院长的言论,不免有一种感觉,人民大众的智商太低,不足以对是非曲直做个判断,而他才是所谓的智者,高人。实在想不通,这种狗屁逻辑是从哪里学的?你别忘了,严格意义上你是“人民的公仆”,别一副恶奴欺主的嘴脸。小心哪天打断你的狗腿。
严重同意以上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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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nlijing 发表于 2011-7-14 13:23:46
楼上说的过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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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niansong 发表于 2011-7-14 15:55:04
我现在确信中国的官员包括法官在内,在远离民间疾苦之上的养尊处优的精英意识氛围中,看问题越来越形而上学,智商也就跟着不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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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niansong 发表于 2011-7-14 15:56:04
我现在确信中国的官员包括法官在内,在远离民间疾苦之上的养尊处优的精英意识氛围中,看问题越来越形而上学,智商也就跟着不断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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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lown 发表于 2011-7-14 15:59:23
对于法律体系的评判标准,越来越迷茫了,究竟死刑的下限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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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eagle 发表于 2011-7-14 16:27:45
一个无法反应整个社会共同夙愿的法律还叫法律么?一个无法反应最基本社会公平和社会公义的法律还叫法律么?如果法律本身没有太大问题,那么是不是这些法官真的应该好好反思一下是不是自己出了什么问题!
其实法官一开始也是普通人正是大众给予了法官判案的权利,如果一个法官非要把法律和大众分裂开来,这个法官是不是也要考虑一下自己是不是违背了最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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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ab88651036 发表于 2011-7-14 16:41:44
法律是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而不是被少数人玩弄的。中国还有死刑,废除死刑要立法的,这些少数人自认为可以凌驾于全国人大之上,自行废除死刑,不知是脑残了还是别有用心。作为高级公务员,居然敢用歪理去与公众公开辩论,不是在给和谐社会添乱吗?党要管干部,这些人不拿下更待何时?一群周久耕式的跳梁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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