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时间:2009年1季度、2009年2季度、2009年3季度、2009年4季度
统计地区:内蒙古、福建、四川、贵州、江苏、山西、北京、湖南、甘肃、广西、河南、云南、上海、天津、重庆、宁夏、江西、黑龙江、海南、青海、广东、吉林、山东、安徽、陕西、新疆、辽宁、浙江、河北、西藏、湖北
统计指标: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本期累计数比上年同期增长)、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本期累计数)
备注:所有统计指标以统计年鉴公布信息为准,来源于统计年鉴整理得到的,有的指标年份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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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季度-2009年4季度地区季度数据-劳动工资与就业-集体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关指标.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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