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再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存在“期差”的。【马克思“再生产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实际上是指过去还未卖出去的商品,如果它想要现在出售的话,那么它的价值是由现在的生产条件所决定,即由现在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所决定。如果它留到以后再出售,则它的价值由以后的生产条件决定。”
可不可以这样理解:社会必要劳动时间,静态来看,是同一时点上个别劳动时间的平均;动态来看,是各个时期个别劳动时间的平均。因此,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前后左右个别劳动时间的平均(遗产似应看作天然物品如白检得的黄金看)
“没有凝结着任何劳动耗费的某个物品,也具有价值。比如白拣得的黄金,它是有价值的,因为社会上正常得到的黄金由于是耗费劳动而生产的所以它们是有价值的。这又为“机器创造价值”的要素价值论打开了一个后门。因为当我利用先进机器而获得更高生产率后,我所生产的数量更大的产品,其价格仍然保持不变(产品的总价格增大了),于是“创造了更大价值”。显然,这笔更大价值是先进机器创造的,而不是人类劳动创造的。于是就导致了价值量与生产率成正比的“正比论”。显然,这个思路会走向马克思价值论的反面。”
白拣得的黄金的价值,是对正常生产黄金价值(甚至还有非黄金产品)的分配;白拣得的黄金越多,正常生产的黄金所分出的价值越多,单位重黄金的价值因此越低,价格不可能不变,而是降低
汗,这些问题业余时间都考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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