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时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
统计地区:湖北、广东、云南、贵州、宁夏、湖南、重庆、四川、黑龙江、江苏、广西、山西、上海、青海、河南、天津、全国、辽宁、山东、内蒙古、新疆、北京、西藏、安徽、江西、海南、甘肃、陕西、吉林、浙江、福建、河北
统计指标:文化市场经营机构工资、福利费、增值税情况(城市):本年发放工资总额(千元)、文化市场经营机构工资、福利费、增值税情况(城市):本年应付福利费总额(千元)、文化市场经营机构工资、福利费、增值税情况(城市):本年应交增值税(千元)
备注:所有统计指标以统计年鉴公布信息为准,来源于统计年鉴整理得到的,有的指标年份存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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