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洀思珐1958
5486 51

如何发展劳动价值论(简要版) [推广有奖]

  • 3关注
  • 9粉丝

院士

32%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2665 个
通用积分
103.6632
学术水平
95 点
热心指数
116 点
信用等级
77 点
经验
118249 点
帖子
6128
精华
0
在线时间
173 小时
注册时间
2014-2-11
最后登录
2026-1-29

楼主
洀思珐1958 发表于 2023-4-9 09:38:05 来自手机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本文摘编自《思维方法高级教程》第2版 和原刊发于光明网、中国改革论坛的朱奇先生所著《如何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

价值和使用价值已经分别到达了归纳的终点,进一步寻求这两个概念的共同性从而继续演绎的企图已经不具实际意义。它们是可综合的并列关系,而不是可归纳的并列关系。用商品概念代表价值和使用价值综合而成的统一体。

价值概念的作用和使用价值概念的作用都具体表现在对交换价值或价格的变化规律的影响或决定上了。交换价值或价格是价值概念和使用价值概念共同作用的结果。那么,这两个概念是怎样发挥对交换价值或价格的决定作用的呢?  

  我们先描述价值概念对交换价值或价格的决定作用。

  初看上去,价值概念在量的方面具有模糊性。的确,按照实际度量各个商品的价值量的方式去确定这些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价格,无论是由共同体来进行还是由各个个体来进行都还不具可行性。目前条件下,我们无法频繁地、准确地表达出各个商品的价值量,但是,我们每个个体的确能在多次的和较长期的交换中粗略判断出我们是否是以大体等量的劳动来换取另一种劳动,特别是当一群人长时期地直接或间接地凭借国家制度体系所赋予的特殊权利来不等量地换取另一群人的劳动时,或者当一群人长时期地直接或间接地凭借或明或暗的内部契约所赋予的特殊优势来不等量地换取另一群人的劳动时,几乎每个个体都能觉察出来。

更重要的是,人们也发现,就如同凭借国家制度体系能产生不等价交换一样,用恰当的国家制度体系也能减少不等价交换发生的概率。

因此,价值概念对交换价值或价格的决定作用不直接表现在每一次具体的交换中,价值量的模糊性使它做不到这样;价值概念对交换价值或价格的决定作用表现在各个个体利用共同体的制度系统来减少背离价值量的交换多次发生和长期发生的的可能。

很显然,价值概念对交换价值或价格的这种非同寻常的作用方式很容易被人们忽略。亚当-斯密和马歇尔等人忽略了,马克思也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

亚当-斯密和马歇儿等人都知道,他们的“看不见的手”要发挥对交换价值或价格的作用,需要自由契约制度的保障,但他们不知道,自由契约制度正是在当时的封建制度系统条件下人们追求劳动等价交换的结果,价值实际上是当时的平等、自由、人权概念的核心,现实的交换价值或价格其实还是“看不见的手”和以价值为核心的国家制度系统共同作用的结果。

凯恩斯等人都知道国家干预经济的必要性,但他们不知道,由于垄断条件下的供求规律已经不象充分竞争条件下的供求规律那样仅仅要求自由契约制度就能大体使人们等价地交换劳动,国家干预的根源在于价值规律的作用形式要求人们利用更多的国家制度系统纠正劳动力的价格长期低于价值量的状况。

马克思通过对价值概念的演绎,知道资本主义的问题出在了制度系统上。但他误以为供求规律是价值决定价格的作用形式,把供求规律当作了价值规律对价格发挥作用的具体的表现形式,接下来就会把供求规律无法使劳动力价值在交换中得到尊重的问题记在了价值规律的帐上,以为价值规律应该连同其外衣—供求规律一起被抛弃。实际上价值决定价格的作用形式,也就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应该是纠正长期价格偏差特别是纠正长期劳动力价格偏差的国家制度系统。供求规律是和价值规律同一逻辑层次的另一种决定价格的因素。

换句话说,以价值为取向的国家制度系统与供求关系一起综合决定着现实的价格,共同体权力系统的对价值的判断加上各个交换个体对物品稀缺程度的判断综合决定着现实的价格。

在最初的供和求的交换者数量都足够多的充分竞争状态下,作为价值关系表现形式的国家的自由契约制度,加上供求规律就能比较完美地决定着价格;

在垄断或垄断竞争条件下,有些交换个体已经能够通过操纵供应总量或需求总量来操纵供求规律了,这时仅仅自由契约制度已经不足以表现价值规律的要求了,劳动力价格已经出现较长期地偏离其价值的情况。价值规律要求通过制度变革来形成新的制度系统的表现形式。这时的制度变革在本质上是人们追求价值量的结果,或者说制度变革是以纠正劳动不等价交换为标准的。

在马克思的年代以及马克思以前的年代,表现价值规律的制度环境主要包括私有产权制度、自由契约制度、有限制的和有财富门槛的政治选举制度。在1825年以前,供求规律在这个制度环境内还能大体平稳地调节着人们的逐利行为,并使社会共同体大体上和谐和有序地得到改进。1825年以后,周期性地出现了较严重地不和谐,一方面是大量产品在市场上寻不到买主或大量生产能力无法充分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是大量人群没有货币去换取他渴望得到的物品。供求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不再如上帝一般全能。萨伊等古典理论的后继者的辩解是无力的,他们没有认识到价值规律的作用形式是国家制度系统,他们也没有认识到供求规律在价值规律的特定的制度系统的条件下才能充分有效地发挥作用,他们更没有认识到私有产权制度、自由契约制度这些传统的价值规律的制度表现形式已经不足以让供求规律在劳动力等领域有效发挥作用,供求规律需要新的制度环境。

价值规律是将众人对价值量的判断通过国家制度系统来表现的,但不是所有的国家制度系统都表现价值规律。能够比较充分地表现价值规律的国家制度系统包括几个层次:一是在基本法层次上的民主法治制度系统,它决定了共同体内绝大多数人对价值量的判断能否转化为共同体权力系统对价值量的判断;二是在经济竞争过程中的与界定产权有关的制约和削弱垄断的制度系统,它决定了共同体权力系统对价值量的判断能否进一步转化为对偏离价值量的基础经济过程的纠偏机制;三是在经济竞争结果中的与收入再分配和社会保障有关的制度系统,它决定了共同体权力系统对价值量的判断是否具有因为顾及价值规律与供求规律的兼容性而不得不在基础经济过程之外建立的纠偏机制;四是以复杂的、精确的、动态的统计计算为基础、以价值规律与供求规律的兼容性为原则的国民经济计划信息系统,它能直接减少各种商品在供求规律的作用过程中偏离价值量的程度和持续时间。

随着统计计算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动态地估算价值量的频繁程度和精确程度也会不断提高,表现价值规律的国家制度系统也会更加精巧和有效。

  我们现在描述使用价值概念对交换价值或价格的决定作用

在自由契约制度条件下,使用价值的规律—稀缺规律就表现为供求规律,使用价值概念对交换价值或价格的决定作用就具体表现为供求规律对交换价值或价格的决定作用。由于价值量的模糊或难以度量,价值规律通过它的表现形式—国家制度系统无法单独完成现实交换中的价格决定任务,制度这种表现形式只能设法排除一些长期蔑视价值的交换行为,而不能具体指引一个个现实的交换行为。现实的交换行为由交换个体通过判断制度环境、判断相关物品有用性的程度--使用价值的量,为实现拥有最大化的使用价值量(效用最大化)而在市场上与其它交换个体沟通,最后的交换价格大体上由供应总量和需求总量决定。

当每个交换个体的需求量或供应量只占总量的非常微小的比例时,他为达到效用最大化的目标而用自己的有限的物品(包括劳动力)进行效用组合时,能选择的行为只是加入交换或退出交换,谁也无法长期地用较少的劳动来换取较多的劳动,供求规律在自由契约制度环境下决定的价格不会长期偏离价值。当物品(包括劳动力)的供应总量或需求总量能被少数人操纵时,供求规律决定的价格就可能长期偏离价值,供求规律本身纠正不了这种偏离。

价值规律是通过国家制度方式来实现众人对价值量的判断,而供求规律是通过自发搏弈的方式来实现众人对使用价值量的判断。

商品经济就是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分别以国家制度和自发博弈方式混合作用的结果。极端化地蔑视价值规律,或者极端化地蔑视供求规律都不是可取的态度,而在宏观上积极探索表现价值规律的新型国家制度形式,在微观上积极探索表现供求规律的新型自发博弈形式,以及更进一步地积极探索国家制度和自发博弈方式之间的混合兼容性的动态规律,才是一种科学态度。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劳动价值论 劳动价值 价值论 决定价格的因素 看不见的手

沙发
曹国奇 发表于 2023-4-9 12:25:24
阁下是如何定义价值量?

藤椅
zhengyr 发表于 2023-4-9 17:37:41
请先生简要给出“价值和使用价值已经分别到达了归纳的终点”的具体文字的表述。它们分别都指的是什么?

板凳
洀思珐1958 发表于 2023-4-9 20:34:20 来自手机
zhengyr 发表于 2023-4-9 17:37
请先生简要给出“价值和使用价值已经分别到达了归纳的终点”的具体文字的表述。它们分别都指的是什么?
不要再试图用归纳方法继续寻找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共性。价值与使用价值是可以综合的关系。

你是让我把这句话表述出来吗?

报纸
洀思珐1958 发表于 2023-4-9 20:36:47 来自手机
曹国奇 发表于 2023-4-9 12:25
阁下是如何定义价值量?
我没有自己另外做出的价值量的定义。

地板
洀思珐1958 发表于 2023-4-9 20:38:42 来自手机
这个帖子发在哪个版面了?

7
zhengyr 发表于 2023-4-10 15:40:14
洀思珐1958 发表于 2023-4-9 20:34
不要再试图用归纳方法继续寻找价值和使用价值的共性。价值与使用价值是可以综合的关系。

你是让我把这句 ...
我把先生先说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已经分别……”理解为“价值”与“使用价值”是有区别的概念。现在先生回答说“价值与使用价值是可以综合的关系”是否意味着“价值”只是“使用价值”的某种抽象的“量”的“综合的关系”?曹先生明确“价值是财富的量”,而“财富”和“使用价值”似乎有密切关系!?能否进一步解释你的“价值与使用价值是可以综合的关系”。

8
洀思珐1958 发表于 2023-4-11 06:56:17 来自手机
zhengyr 发表于 2023-4-10 15:40
我把先生先说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已经分别……”理解为“价值”与“使用价值”是有区别的概念。现在先生回 ...
@zhengyr

从《思维方法高级教程》第2版 摘了以下概念,供你参考。

综合:综合是概念性思维的一个阶段,也是概念性思维的一种技术。在传统的概念性思维中(参阅《思维方法高级教程》第2版第一章第一节),在仅仅进行定性考察时(参阅《思维方法高级教程》第2版第六章第三节),综合是指从关注由一个整体事物分解而成的多个局部事物出发,再返回到关注那个整体事物,进而将分别形成的各个局部性概念、局部性认识、局部性形象罗列在一起、合并在一起、拼图在一起,形成原来的整体事物的概念或者形成对原来的整体性事物的全面认识。综合技术的最大特征是合并局部分体、全面认识整体。

演绎关系:概念与概念间的演绎关系主要有一般与特殊的层级关系、特殊与特殊的并列关系。当你从几个概念的共同性出发,忽略它们的差别,归纳成一个更深层次的新概念时,你也能反过来从新概念出发,加上当初被忽略的特性,演绎出原来的浅层次的概念。那个深层次概念和每个浅层次概念的关系就是一般与特殊的层级关系,各个浅层次概念相互之间的关系就是特殊与特殊的并列关系。具有这两种关系之一的概念就是具有演绎关系的概念。

综合关系:在抽象思维的框架内,概念与概念间的综合关系主要包括整体与分体的层级关系、分体与分体的并列关系。当你把一个整体概念按照一定标准分解成几个较低层次的分体概念时,你也能反过来将这几个较低层次的分体概念综合成原来的整体概念。那个整体概念和每个分体概念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就是整体与分体的层级关系,每一个较低层次的概念相互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就是分体与分体的并列关系。具有这两种关系之一的概念就是具有综合关系的概念。

9
洀思珐1958 发表于 2023-4-11 09:11:53 来自手机
综合关系和演绎关系的区别是由当初对事物进行分析的方法的区别造成的,即是由分解和划分的区别造成的。
如果以概念的一个外延为最小划分单位,将全部外延按一定标准划分成若干种类,代表划分成的若干种类外延的各个概念与代表总体的原概念,相互之间的关系就是演绎关系。例如,以一匹完整的马作为最小划分单位,将全部的马按照颜色标准分成白马、黑马、棕马等若干种类,马与白马、黑马、棕马,相互之间就是演绎关系。这个例子划分的是有形事物的概念。我们再看一个例子,以一个国家作为最小划分单位,将全部的国家按科技水平标准分成发达国家、中等国家、发展中国家三个种类,国家与发达国家、中等国家、发展中国家相互之间就是演绎关系。
如果以概念的各个外延的构成部分为最小划分单位,将各个外延划分成若干组成部分,代表划分成的各个外延的若干组成部分的各个概念与代表整体的原概念,相互之间的关系就是综合关系。例如,以马的组成部分作为划分单位,将马分成马头、马腰、马腿等若干部分,马与马头、马腰、马腿,相互之间就是综合关系。这个例子划分的是有形事物的概念。我们再看一个例子,以国家的组成部分作为划分单位,将国家分成人口、国土面积、矿藏资源、制度系统等若干部分,国家与人口、国土面积、矿藏资源、制度系统等相互之间就是综合关系。

10
洀思珐1958 发表于 2023-4-11 21:04:00 来自手机
商品经济就是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分别以国家制度和自发博弈方式混合作用的结果。极端化地蔑视价值规律,或者极端化地蔑视供求规律都不是可取的态度,而在宏观上积极探索表现价值规律的新型国家制度形式,在微观上积极探索表现供求规律的新型自发博弈形式,以及更进一步地积极探索国家制度和自发博弈方式之间的混合兼容性的动态规律,才是一种科学态度。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31 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