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吃饭时一顾客和老板吵架,原因是她说老板找的钱是假的,上午吃饭中午去找老板扯皮,老板有两个理由,一是都离开本店了,无法证明你的钱就是我这找的;二是,本店已清楚写明找零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
问题来了,我想问一下这样普通小店里写的找零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到底对消费者够不够成法律约束,还如,自助火锅店里、麻辣烫店里桌面剩余多少克罚款**,诸如此类。这些有法律效力吗?这跟银行规定的离柜概不负责是一样的吗?
请赐教!
|
楼主: xc2010economics
|
1268
5
[其它] 一个法律问题请教 |

|
已卖:499份资源 院士 41%
-
|
| ||
|
“人生就像滚雪球。最重要的是发现很湿的雪和很长的坡。” — — 沃伦 巴菲特
|
|||
|
|
| ||
| ||
|
生命需要自己去承担,命运更需要自己去把握。不要气馁,坚持下去!
|
||
| ||
jg-xs1京ICP备16021002号-2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