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年享尽的正寝寿终的死亡并不可拍,正常情况下的死者一般在死前会安心的幸福的赴约一样的走向生命的终点。人生三大悲剧,少年丧父、中年丧偶、晚年丧子,讲的都是非正常的死亡(即夭折),夭折其实就是生命的失败。人,不恐惧死亡而是恐惧失败导致的死亡、是恐惧死亡中的失败。简言之,人不是恐惧死亡是恐惧失败。
人是有按照意识或下意识中的目的和目标或标准和要求生活的,当个体的生命现象不符合社会约定的要求和标准的时候是“失败”,当个体的生命资源的使用不符合个体自己的理想和内心的呼唤的时候也是失败,当个体的内心信念和社会的习俗在标准上不一致更是做人的失败。总之,不合社会标准、不合个人诉求、个人和社会的标的不一致就是生命的失败。
人们或许很容易承认他杀的非正义性、不公平性,从而承认其在社会关系上的或个体生存上的失败意义。但是,我敢肯定:自杀同样是一种生命的失败,因为它同样不是油尽灯灭的自然死亡。自杀也许是为真理献身,也许是为赢得亲人的幸福,也许是结束自己的病痛,也许是理性的选择,等等。不管自杀于公于私是多么具有正面的、积极的意义,它仍然是生命的失败。如果这个社会是完美的、尽善的、纯真的,那么,自杀绝对不会产生;因为社会如果是真善美,那么人们不会有战争、不会有饥寒、不会有冷漠、不会有贪嗔痴慢疑、不会有心理疾病(甚至可能不会有生理疾病)。当然,某种意义上上说死亡中的失败确实是人的想象力破灭的同义词。但是,想象力正是人性的特质。因此,自杀仍是人性失败的证据。
重复一句,自杀也许是有意义的,但自杀绝对是亡者自己、亡者亲人乃至亡者所在社会之所有人的人性之失败的结果。一人自杀、人人有责任。
夭折虽然不同于自杀,但在心理上有时候比自杀更可怕;这是因为:自杀有时候还具有表面的“积极意义”,但夭折则直接是人的想象力的破灭、人的希望的破灭、人的责任的破灭,例如:天折少年英才、家中支柱的崩塌。换言之,寄托于亡者身上的志愿未能实现的自然死亡就是夭折的同义语。一个人的责任越大越不能死亡,反之,死亡的失败程度就越大。但是,一个人的责任越小其死亡的失败程度就越小的逆命题是不成立的,这是因为:一个人虽然因不可抗力可以免除个体责任,但是社会(或者说其他人)对不能承担个人责任的个体却具有无限的责任,因此,安乐死或鼓励无责任承担能力者自杀等仍然是失败的死亡或死亡中的失败。人通此心,一个个的生命个体都希望因而都应该得到其他所有个体的呵护与帮助。
总而言之,死者或生者之心有不甘的死亡就是生命的失败。人,不仅要死得亡者心甘情愿,而且还应该死得生者无怨无悔;不仅要死得亡者幸福快乐,而且要死得生者快乐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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