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核算、反映、监督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以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用基金和代管资金等资金有关的经济活动或事项的专业会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会计核算不适用本制度,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对于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收支业务 , 在采用预算会计核算的同时应当进行财务会计核算;<br>
对于不同预算类型资金间的调入调出 、 待发国债等业务 ,仅需进行预算会计核算;<br>
对于其他业务 , 仅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
《财政总会计制度》这个小册子是这么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