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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治经济学] 三把利剑构建“重点领域、重要职位”的“双重”反腐战略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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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cliuhui 发表于 2011-9-9 23:57:04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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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把利剑构建“重点领域、重要职位”的“双重”反腐战略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与公共安全研究所     刘辉

发表于“中国反腐倡廉网”

博文地址:http://blog.sina.com.cn/rucliuhui

个人主页(政治学研究与时评):“大道之行”http://blog.sina.com.cn/rucliuhui

欢迎批评指正,交流探讨


    中国首部“反腐白皮书”——《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于去年年底时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全文发布,在新年即将来临之际,中央再次彰显反腐决心。反腐倡廉是一场侦查与反侦查的较量,不仅需要决心,更需要技术。就在前不久被中纪委定性为“级别最低、贪污数额最大、手段最恶劣”的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国土资源局局长罗亚平以1.45亿的贪腐记录荣获“土地奶奶”称号,在近几年高压反腐的态势之下,一个正科级干部以其巨大的胃口、恶劣的事实跃入人们眼帘,引起全国一片唏嘘。这显现出我国目前反腐倡廉工作的漏洞,更确切的说,是传统的反腐倡廉体制存在盲区和死角。

    长期以来,我国的反腐倡廉重点按照领导干部级别进行区分,2008年准备推行的官员财产申报也是以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正部级以下)为申报主体,这种以级别为导向的反腐战略忽视了不同政府部门和不同领导职位的区别。近年来“廉政风险”成为反腐领域的一个热门词汇,中纪委也开始推行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工作,那么何谓“廉政风险”?在我看来,只要有权力,就有腐败的风险,权力愈大,风险也愈大,一旦失去监督和制约,这风险便转变成为现实。从“权力带来风险”的思路出发,有些实权政府部门无论级别高低都具有极大的腐败风险,同样,一些核心部门的领导干部也许级别不高,但其职位的核心性同样给他们带来巨大的腐败风险,这也正是传统以级别为导向反腐战略的不足之处。

    尤其是在市场化的转轨期,行政向市场的放权必然蕴含着权钱交易的巨大空间,行政权和市场对接的地带往往就是腐败的高发地带。不是所有的政府职能都与市场对接,各项行政权向市场的转轨也不是同步的,在一段时期内那些首先与市场对接的行政领域就是这段时期内廉政建设应该重点关注的领域,而掌握实际决策权的重要职位则是具体的腐败发生点。因此,反腐倡廉战略需要从以级别为导向转向对“重点领域”和“重要职位”采取重点关注的“双重”反腐。这需要对近几年来发生的腐败案件进行认真梳理,总结腐败高发的领域和职位,其目的是试图列出一个囊括“重点领域”和“重要职位”的清单,作为廉政建设的重点。

由于不同时期行政权与市场的对接地带不同,不同时期的“双重”方向也必然不同,例如20世纪80年代利用价格“双轨制”倒买倒卖行为是重点打击对象,90年代金融、房地产、工程建设是反腐重点领域,当前的重点领域则可能包括国土、城建、交通、司法等系统,这依赖对既发案件的统计梳理予以确定。腐败案件的总结梳理,是确立该时期内“双重”反腐方向的基础。

    重点与非重点的区别在于手段和力度不同,对于“双重”反腐战略,需要具体的机制和技术确保实施。财产申报、预警体系和重大决策公开就是三项预防腐败和发现腐败的重要机制,这三项机制虽被多次提及但目前尚未全面推行,重点领域和重要职位恰恰可以作为这三项机制推广的突破口。

1、财产申报

    真实的官员财产申报是廉政建设的最有效手段,该项制度自08年在阿勒泰和慈溪试点以来,其申报主体的范围就引起了广泛争论,在“双重”反腐战略下,要扩大财产申报的主体范围,不仅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申报财产,一些正处级以下、但处于“重点领域”和“重要职位”的领导干部也需要申报财产,据此,“土地奶奶”罗亚平就完全符合财产申报的主体要求。当前财产申报制度的完善,关键是解决申报主体与受理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下的不完全博弈,打破申报人对如实申报的规避行为,因此,申报之后的公示必不可少。

2、腐败预警体系

    目前我国还未建立起腐败的预警。国家公职人员在具有腐败倾向或发生腐败行为之后都会表现出一些与之相关的迹象,这些迹象可以作为该人员的腐败征兆,预警体系启动之后纪检部门及时介入,通过诫勉谈话、警告、要求纠正等措施将腐败行为遏制在较低程度甚至可以防患于未然。例如罗亚平在日常生活中就气焰嚣张、飞扬跋扈并发生男女不正当关系,刚刚被执行死刑的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则与当地黑社会有密切交往,大部分腐败领导干部都在工作中存在独断专行的行为,这些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交友方面的行为都可以反映出一个人是否发生腐败行为,这是腐败预警体系的指标设计基础。除此之外,腐败预警体系还包括测量标度、预警级别、信息采集的多环节设计。

3、重大决策公开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腐败行为的最大克星。政府部门将本单位重大决策对社会公开,利用的是公开内容与社会公众的自身参与、直观感受等认知之间的矛盾,通过社会公众的申诉、诉讼、举报等途径发现腐败行为。当然,重大决策公开要发挥作用,必须要有畅通的申诉和举报渠道。

最后我们需要澄清一个误会,强调反腐倡廉建设并不是要束缚领导干部们的手脚,恰恰相反,是要通过设置一条高压线来确保领导干部的安全工作,从而能够更加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当前的反腐倡廉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反腐倡廉需要一种侠客精神,护忠良,铲奸佞,而财产申报、腐败预警体系和重大决策公开则是侠客手中的三把宝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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