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利率体系主要包括存贷款利率体系和金融市场利率体系两个链条 。存贷款利率体系以银行为中介,银行撮合资金供需间接匹配;金融市场利率则在直接交易中形成,供需双方自行匹配。在两个链条中间,银行 FTP 定价机制在贷款利率与金融市场利率之间建立起比价关系。
存贷款利率经历了从行政管制到自律管理的市场化改革进程。存贷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先后经历了三个阶段,2004 年央行放开贷款利率上限和存款利率下限,进入“贷款管下限、存款管上限”阶段;2013 年和 2015 年央行先后放开利率行政管制,取而代之的是建立市场利率自律定价机制和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自律管理接替行政管制;2019 年 LPR 改革和 2022 年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的建立标志着存贷款利率体系市场化改革走向更深层次。
存款利率 参考系 可能更有现实意义 。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建立后,存款利率分别存在一个基准和一个参照系,存款基准利率未来可能不再具有实践意义;新确立的参照系可能是未来存款利率变化的依据,有利于维持相对稳定的贷款/债券收益率-存款利率的差值,即合理的银行净息差相对稳定。
LPR 利率并非必然绑定 MLF 利率。LPR 报价方式为按照公开市场操作(MLF)利率加点形成,加点幅度“主要取决于各行自身资金成本、市场供求、风险溢价等因素”,LPR 利率与 MLF 利率密切相关,但又不一定完全跟随 MLF 利率而动,LPR 定价机制中的结构性变化可能导致 LPR 独立于 MLF 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