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Haislip等、Enns等的研究,当董事具有与企业信息化管理或信息技术相关的教育或从业经历时,我们认为其具有信息技术背景。
根据教育部2012年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信息技术教育背景是指具有电子信息类(0807)、计算机类(0809)、电子商务类(1208)、信息与计算科学(07010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120102)、信息资源管理(120503)等专业背景;从业经历是指具有信息技术(1T)、信息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化建设、EP建设、软件开发、互联网/网络开发、计算机/电脑、电子工程、系统工程、系统构建、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物联网、云计算等工作经历。
(1)IT:董监高的信息技术背景,用上市公司拥有信息技术背景董监高的比例来衡量,等于上市公司当年具有信息技术背景的董监高数量除以董监高总人数
即IT=上市公司当年具有信息技术背景的董监高数量/董监高总人数
(2)IT1:董事的信息技术背景,用上市公司拥有信息技术背景董事的比例来衡量,等于上市公司当年具有信息技术背景的董事数量除以董事会总人数
即IT1=上市公司当年具有信息技术背景的董事数量/董事会总人数
(3)IT2:高层管理人员的信息技术背景,用上市公司拥有信息技术背景高层管理人员的比例来衡量,等于上市公司当年具有信息技术背景的高层管理人员数量除以高层管理人员总人数
即IT2=上市公司当年具有信息技术背景的高层管理人员数量/高层管理人员总人数
(4)IT3:监事的信息技术背景,用上市公司拥有信息技术背景监事的比例来衡量,等于上市公司当年具有信息技术背景的监事数量除以监事总人数
即IT3=上市公司当年具有信息技术背景的监事数量/监事总人数
2.数据说明
样本选择:全部A股1996-2022年数据(初始数据是从1990年12月10日开始,处理后的数据是从1996年开始)
行业参照证监会2012年行业分类标准
压缩包中附有初始数据,计算代码,参考文献和最终数据
最终数据分为三个版本:
版本1:未剔除未缩尾,文件名为“计算结果”
版本2:剔除但未缩尾,剔除了金融行业的样本和当年年末被ST、*ST或PT的上市公司,文件名为“计算结果剔除版本”
版本3:剔除并且缩尾,剔除了金融行业的样本和当年年末被ST、*ST或PT的上市公司,并对连续型变量进行了1%和99%分位数的缩尾处理,文件名为“计算结果剔除和缩尾版本”
3.参考文献
[1]李瑞敬,李育昆,袁蓉丽,等.高管信息技术背景与自愿性信息披露——基于业绩预告的实证分析[J].管理评论,2022,34(12):264-275.
[2]袁蓉丽,李瑞敬,孙健.董事的信息技术背景能抑制盈余管理吗[J].南开管理评论,2021,24(03):139-151.
版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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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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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性统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