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坤:两种所有制并存的特点及相关问题
点击:916 作者:张志坤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发布时间:2024-07-16 09:4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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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中国公有制与私有制并存,所有制结构二元化是中国经济体制的基本特征之一,在政治上也构成了鲜明的“特色”。因此,深入探究公有制与私有制二者之间的关系,是进一明晰中国改革发展目标与方向必做的功课。
[color=rgba(0, 0, 0, 0.9)]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框架下,中国经济领域公有制与私有制二者之间的关系特点
第一,是矛盾斗争的关系,二者对立统一
公有制与私有制互相否定,彼此矛盾对立,这是它们所具有的天然属性。这一属性并不会因为它们生长在现如今中国的大地上就不复存在。事实上,即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框架下,两种不同所有制之间的矛盾斗争依然激烈,由此各种对抗与争夺跌宕起伏、日新月异,相应所引发各种不同的主张也激烈交锋。譬如有关“国进民退”与“国退民进”的争论就是这样,有人甚至因此喊出了“国企不灭,民企不生”,或者“民营企业使命终结”等激烈与极端的口号。这样不同的主张,不过是两种不同经济制度之间矛盾斗争的自然反映。
在对立的状态下,公有制与私有制在中国又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二者统一在中国特色社会制度的框架下,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各自担负着不同的使命。其具体使命与责任,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赋予,而不能是天马行空独往独来。公有制企业要深化改革,适应市场经济;私有制企业要加以引导规范,使之健康发展,不能野蛮无序的生长。
在这样的矛盾对立关系下,人们依然需要认清私有制的本质属性,即剥削的本性。人们常说,资本的本性就是追逐利润,所谓利润不过剩余价值的代名词,一概都要通过剥削来实现,只不过途径、办法和重点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条件下有所不同而已。任何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私有资本没有剥削的说法,则是无稽之谈,连资本家们都会对此嗤之以鼻。没有剥削就不配当资本家,也完全当不成资本家,这是颠扑不灭的常识。
第二,现阶段在战略层面呈现依存关系
当今中国现实中私有制与公有制的二元并存现象并非仅仅是主观人为的结果,而有着不可忽视的客观必然性。突出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其一,这是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尽人皆知,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开始建立在较低水平的生产力基础上,社会制度的物质基础薄弱,在实质建成更高水平的社会主义社会之前,需要补上很多历史欠账,需要补上物质生产、技术开放、文化创新、制度扬弃等许多短板。其中,发展物质生产力尤其具有强烈的历史紧迫性,要重点解决贫穷与落后的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公有制和计划经济焕发出强大的力量,在发展大工业和现代科学技术等方面展现出无可比拟的优势,也因此取得了伟大的成就。概言之,前三十年的建设成就不可否定,是中国历史上辉煌的一页。
但是,即便在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计划经济时期,中国社会仍然存在大量小生产私有制遗存,基于中国所固有的经济社会的基础,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做到公有制一统天下。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调动和发挥小生产私有者的积极性,发挥私有制的作用,仍然是突出的经济与社会问题。无论是社会主义的中国还是国外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历史经验都充分证明,如果不能够充分调动私有资本与私人生产的积极性,整个社会生产就要受到极大的制约,就会发生许多畸形扭曲的现象。更重要的是,尽管计划经济优势突出,但这种制度也并非万能,也有减效弱效的之处。譬如服药一般,时间长了用药多了也有抗药性,这一点在小农经济占主体的农村和农业经济领域表现显著。农村联产承包制受到很多地区农民的欢迎,这也说明,在当前的历史阶段内,在中国不能搞清一色的公有制,这也是私有制在中国存在与发展的现实条件。
其二,这是特定社会条件下的共存
在看到公有制与私有制二者矛盾对立一面的同时,还必须同时看到,现实中这二者在中国特定社会条件下所呈现出来的同一性,这个特定条件就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在这一制度框架下,公有制与私有制作为两种截然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彼此之间又可以构成共存共荣的关系,其前提就是必须分清主辅关系,即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私有制为辅助和补充。事实上,如果没有强大国有企业支撑中国相对独立的经济体系,则当代中国的私营企业将集体沦为西方资本主义的附庸,它们靠自己完全无法挺起脊梁。在中国,资本主义道路走不通,只能走社会主义道路,对此,历史已经有了确凿的结论。同时,私有制经济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补充,有利于繁荣市场,辅助公有制经济有效解决就业、民生等很多经济与社会问题,给社会主义制度增加丰厚的物质基础。也只有在这样一种共存共荣的关系下,私营经济才能成为现阶段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说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前提也是非公经济必须在公有制经济的主体领导下发挥“自己人”的作用,而不能站在公有制经济的对立面,唱“对台戏”。
其三,彼此之间矛盾与斗争的可控
矛盾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当代中国公有制与私有制之间的矛盾也是这样,也有其特定的范围、程度与演绎演变的历史过程。从范围和程度的角度说,中国经济体系内两种不同所有制之间的矛盾在一定时期内可以通过政权力量的约束加以控制。譬如政商关系,现在提出要建立“亲清”政商关系,这就是一种掌控。这里所谓的“商”主要是指私有资本,私有资本所营之“商”就是一个个具体的私营企业,因此所谓政商关系其实就是执政者与私有资本之间的关系。众所周知,执政者的背后是公有制特别是全民所有制,执政者与私有资本之间的关系所折射的仍然是公有制与私有制的关系;规范政商关系,其实质就是对公有制与私有制之间矛盾关系的一种控制,防止私有制渗透和侵蚀公有制。这也是一种公有制对私有制的规范与引导,使二者之间的矛盾与对立在现阶段得以掌控,以扬长避短、趋利避害。
[color=rgba(0, 0, 0, 0.9)]二、实现现阶段公有制与私有制的并存共进,就必须做到主辅分明、以主领辅,决不能喧宾夺主、主辅易位
为此,必须明确并坚持如下几点:
第一,必须坚定不移地做实公有制为主体
在任何社会,有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存在,就必然有一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占主体地位、起主导作用,其他经济成分必须服从于占主体地位的所有制经济的领导或引导,起辅助性或补充性作用。一个社会及其经济基础的性质,是由占主体地位的所有制经济成分性质决定的。所谓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不分主辅、平起平坐的时髦说法,是完全无视人类社会历史事实和客观发展规律的天方夜谭,在任何社会也不存在。
公有制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更是其得以长期执政的社会基础。正因为拥有这个基础,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才拥有相应的经济手段与政治杠杆,才得以制订和实施国家政策,才得以把握与支配中国的现代化进程。否则,共产党就难免沦为资本的工具,就要成为匍匐在金钱面前的奴隶,要么沦为经济上乞丐,要么为资本家所支配操纵,所谓的中国式现代化也将沦为西方资本主义的附庸。这就说明,只有公有制经济越强大,共产党执政基础才越雄厚;如果公有制经济退居次要地位,被边缘化,其结果就是共产党将失去经济主导权,在经济生活中被边缘化,进而丧失执政资格,在政治上也被边缘化。因此,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就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就是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所以从根本上说,公有制主体地位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
现在的问题是,“公有制为主体”不能成为一句空洞无物的口号,不能“挂羊头卖狗肉”,不能嘴上喊“公有制为主体”,实际搞“私有制为主体”。习近平同志在上海国资委调研时明确指出,“我们讲‘公有制为主体’,这个‘公有制’不是抽象的,是要具体量化的,如果没有量化,那就是‘玩’概念”。因此,把“公有制为主体”做实,拿出能够量化的数据,拿出占主体地位、发挥主体作用的事实证明来,才能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真正搞的社会主义,而不是别的什么主义。
第二,发展“民营经济”并不等于可以私有化(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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