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如何创建
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吴成宗
2010-01-30 合肥
前言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电
力行业对标准化工作的认知度大幅提高,电力企业标准化工作也有了
明显进步。
电力行业的标准化工作基础是较好的。为适应新的形势,在各企
业开展建立标准体系的活动。活动的依据仍是《企业标准体系》系列
国家标准。为结合电力行业的实际,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家电
力监管委员会联合发出国标委农轻联[2006]25 号文《电力企业标准
化良好行为试点及确认管理办法》,又发出国标委服务联[2008]76 号
文《电力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试点及确认工作实施细则》
。在这两个
文件中明确了电力行业包括设计、施工、生产(发电、输电、配电、
供电)
、试验、修造等五类企业;其中修造类完全按《企业标准体系》
系列国家标准操作,其它四类在依据《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
的基础上结合 DL/T 485-1999(安徽省电力科研院已开发出新的《企
业标准服务系统》更适用于当前需要)分别建立标准体系。
安徽省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