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管理规定
一、总 则
第一条 物料的存储工作,既要保证生产物资的及时供应,又要保证库存半成品、
成品的均衡、适量。为了保证物料的数量正确、质量完好、安全可靠、收发迅速、流转
通畅、费用降低,特制定此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包括适用于所有库房的一般规定及分别适用于原材料库、半成品
库和成品库的特殊规定等内容。
二、一般规定
第三条 建立健全帐卡档案,物料进出都要及时、认真地登记帐卡,并作好进货
和消耗情况的统计工作,做到日清日结。
第四条 要经常和定期地进行清仓盘点,检查帐物卡是否相符,检查物料的收发
工作有无差错,各种物资有无超额、变质和损坏。
第五条 合理有效使用仓库面积,按货位、货架合理码放。
第六条 物资分区、分类码放,保证整齐有序,并建立码放位置图、标记、物料
卡,写明日期、品种、规格、数量,按入库出库数量及时更改物料卡数量,并填写领用
日期和领用人。
第七条 堆放物资应保证合理,不能超高、超宽,库内进出道要畅通,便于物品
出入库工作。
第八条 经常整理库容,保证库内清洁卫生。
第九条 严格遵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