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国家标准采用一级、二级二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为12个一级类、73个二级类,其中一级类包括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其他土地。
土地利用类型是根据土地利用的地域差异划分的,是反映土地用途、性质及其分布规律的基本地域单位。
时间跨度:2009-2021年(缺少2017年和2018年数据)
区域范围:全国
【数据】土地利用类型分类面积汇总(20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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