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保险
开展的历史说明,责任保险的
开展程度是衡量一国或地区财产保险业
兴旺与否的重要指标。
保险界认为,保险业的
开展可以划分为三个大的
开展阶段:第1阶段:
传统的海上保险和火灾保险
〔后来扩展到一切财产保险
〕;第2阶段:
人寿保险;
第3阶段:
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是随着社会经济的
开展,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公民维权意识的提高而逐步
开展起来的。
客观因素:
随着全球工业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大量新技术成果的广泛应用,工业事故、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产品致人损害等事故必将如影相随,加之技术成果应用的
群众化(如私家车的大量涌现),使普通民众致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可能性也大大提高。
主观因素:
随着公民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经济生活中产生的纠纷也大量涌现,促使社会各界转而求助责任保险以转嫁其责任风险。
美国1960年因补偿受害人的人身损害所付出的赔偿费用中,侵权人仅占7.9%,责任保险提供的赔偿金占36.5%。近几年来,欧美
兴旺国家所开办的各类责任保险所提供的赔偿金额,占各类赔偿费用总额的45-50%左右,也就是说,相当一
局部损害赔偿责任通过责任保险机制被社会所
承当了。一、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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