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中国人民银行预算管理的规定的通知
1997年8月13日
中国人民银行:
为了保证国家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使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预算
治理既能保证正常业务的合理需要,又能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执行,在总结两年来预算
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我部制定了
中国人民银行预算
治理的规定,现予正式
公布实施。中国人民银行应严格执行本规定,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机构据此对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进行监督
治理。关于执行过程中
显现的一些新
情形,各有关单位应及时向财政部报告。
抄送:国务院办公厅,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打算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附件:中国人民银行预算
治理的规定 第一条 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中国人民银行
〔以下简称
〝人民银行
〞〕的财务预算
治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和国务院
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人民银行实行独立的财务预算
治理方法,执行国家有关法规和经财政部
公布或批准的财务会计
治理制度,同意财政部及财政部驻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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