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币的两面:租值消散与科斯定理
任何资源的使用都必须依靠规则的约束。著名的‘租值消散’定律就是说在千差万别的规则中,除了‘价格’以外,其他准则都会给资源在边际上带来‘浪费’。一个本来有价值的资产,因为是无主的,没有清楚界定产权的,其价值下降直至消失。从社会角度看,若要经济增长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要减低在竞争下的浪费,或是将“没出息”的竞争改变为增加生产价值的竞争。要做到这一点(或要生存),社会就要定下竞争的规则来约束竞争者的行为。这些约束竞争的规则就是经济制度。
在所有竞争准则中只有‘价格’是没有浪费的,因为某人如果想要得到某资源的唯一办法就是出钱,价高者得。以钱来选择适者,表面上似乎不合理、铜臭味太重。然而钱从哪里来?要赚钱就必须通过对社会做出正面的贡献,而其贡献起码要相当于手表的价值。就如张五常教授所说,‘故此以市价作衡量成败、支配资源的准则,是没有浪费的。否定了价格准则,其它的竞争准则就一定会出现:要排队轮购(浪费了时间)、以武力抢购(浪费了血汗)、以年岁分配(浪费了虚报年龄的手续)以阶级定胜负(浪费了权力斗争的劳力)、或以美貌取胜(浪费了整容费用),上述种种,对社会半点利益也没有。’
中国的改革开放被认为是科斯定理的实践是有道理的,因为应用‘价格准则’的前提条件就是‘产权明晰’,即如科斯理论所述:权利界定是市场交易的前提。张五常教授说过,科斯定理与租值消散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产权不定,租值难保!这难保可不只是明面上的各种浪费,更包含着本有更高价值的东西未能发挥其潜能,例如莲花山外面的芒果树,因为产权不明,所以变成‘先到先得’,那打下来的多半没熟,烂了一地!只有资产的产权清楚了,人才敢把心思放上去投资,这就是租值消散的一个重要含义。不明白此理就根本不可能理解我国三十年改革开放的本质,用茅于轼老先生的话就是‘还糊涂着呢!’现下遍地不着四六的‘反思’,不过印证了‘智者睹未形,愚者暗成事’这句老话。
科斯定理可能给人一个误解,只要所有东西都产权明晰,其他竞争手段随之而去,社会进步必然可期。我记得周其仁教授在演讲里就说过,在未来就要把全世界所有事物的产权定下来,周老师的话里隐含着上面的意思,当时觉得不对劲,实际也曾经那么想过,以为找到了什么强国妙法,可是后来觉得可能有问题。因为如果你倒着推就会发现,如果价格准则是唯一值得留下来的准则,那么为什么排队轮购,年岁分配,相貌,权力,政治人事这些准则在全世界任何社会都顽固的存在呢?不要幻想先进制度可以消灭落后制度了吧,这些不过是因为产权的界定不是任何时候都是最便宜的。
法律在经济上的意义与社会进步的标准
弗里德曼在他的《自由选择》里面曾经对于公平进行了有趣的讨论,他指出起点公平,即人与人应该有平等的机会让他做到自我实现,所有的工作应该以能力、天赋为标准开放给所有人,而不是种族、宗教或是社会地位。这个平等的定义与自由没有冲突,反而相辅相成。而无论多努力都一起冲线的终点公平则与自由观念明显的相违背,因为它需要靠限制一些人应有的自由来达到为另一些人得利的目的。(试想一下要与刘翔同时冲线要怎么限制他吧!)
那么法律在上述比喻中代表什么呢?线,即权利的划定!只要想想刘翔与罗伯斯在大邱的‘牵手’您就能承认人在竞争中是会动歪脑筋的,而法律就是约束人们竞争手段的‘线’,使得人们只能通过‘价格’这种游戏规则来‘向前’竞争,使得租值没有消散。
问题是这个‘线’并不是免费的,张五常教授指出,交易费用为零与产权假设冲突,要是交易费用是零,那根本就没必要有产权,找个全知全能仁慈的独裁者来分配资源就行了。按张五常教授的估计,先进国家为了保护私有产权而产生的交易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0%以上,法律作为约束竞争的主要工具,费用不菲。进而,他的另一个观点更有趣,帕累托最优说了等于没说,因为无论什么情况下,帕累托最优都是定义性存在的。原话是‘算进所有的有关局限,帕累托至善与帕累托至悲是同一回事。’如果所有情况都是最好则完全没有可比性,怎么能说变好变坏呢?张五常教授给出的答案是交易费用的高低,‘一个社会的富裕与贫穷的关键,是交易费用在国民收入中的百分比。这百分比减低少许,就大富;增加少许,就大贫。’因为交易费用可以定向比较,所以此角度可取。
产权的根源与我国产权演化简述
世界上几乎任何国家,任何种族的孩子都会为用‘这是我的’这个词汇来争夺玩具;动物界里也有领地之说,一只不招自来的客人总是不受欢迎的;即便是极端的共产主义社会朝鲜,也没听说哪个人喝多了敢和伟大的金正日主席‘共享其产’的,可见私有财产是深入我们基因里的某种动物本能。
近三十年的中国历史就是一个从极端共产转变成为私产的过程,是一个权利由人身上转到了物品上的过程。作为一个生活在共产中国的公民,什么是共产始终是个让人困惑的迷。实际上,共产制度就是以‘人’本身作为界定权利的单位,以等级分配权利来约束行为的制度。在此制度下,撇开一切有价值的资源,人本身就有权利及权利的限制。人与人的权利是不平等的,在法律面前也就难以人人平等,实行的实际是军队里的命令,所谓法制不过是空谈。尽管所有人都没有资源的产权,但是每个人的本身的权利却是一种有价值的‘产权’。又因为每个人的竞争力不同,每个人对资源运用的权利限制及产品的享用权利也跟着不同,等级也就由此而起。
以下是张五常教授三十年前记下的一段话:
‘当前中国存在一个众目昭彰的矛盾。毛泽东式的共产主义的最终目的,是要彻底地消除阶级分歧,但在世界上却绝少有象中国那样阶级分明的社会。例如在广州较好的食肆里,当地的中国人、香港去的中国人、来自美国的中国人及其他的外国人,便完全被隔离,三处的服务水准,也截然不同。此外,当地的中国人更不得进入“友谊商店”(在毛泽东时代,他们可能连这些商店的橱窗也不敢望一眼)。更有甚之,中国人事事“论资排辈”的作风,对西方人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在此可以再举一些有关这种情形的具体事例。在海鲜短缺的武汉,普通老百姓在早上五点时便要开始排队,轮候三个小时,等市场开门营业,以人民币一元八角的代价,购买半公斤的鱼。但政府干部却可以不必排队兼且享用人民币四角半公斤的优惠价格。同样,在中国,一部性能可靠的自行车属奢侈品。但十一级的行政干部(干部共有二十六级,一级是最高的),却有权使用名贵的外国轿车,例如“标致牌”(Peugeot)的房车,司机和汽油亦是一并由政府报销。这个干部更可能有权使用几间办公室,有些可能设在有空气调节器的酒店里;他的住所大约有一千五百方尺,而普通人却只可能挤缩在二十方尺的地方;他差不多每一晚都会出席宴会,免费享用膳食;此外,他还会有林林种种的利益门路和关系。他的月薪大约只有二百元人民币(约一百二十美金),但那只是他的实际收入的一小部分。’
共产制度的行不通倒不是因为‘待遇’不公平,而是由于全社会成了个大官府,只有官没有商,交易费用过高所致。其中重要的信息费用被哈耶克明确指出,中央政府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得到在生产时所需要的所有信息的。因为市场运作需要的知识是分散的,市价的厘定与市场的运作需要市场所有的消费者及产出者提供自己拥有的知识或需求的取舍。而这成千上万的人所拥有的信息怎么可能被一个坐在办公室里的人猜出来?现下还有人很推崇周恩来总理,甚至愚昧的赞扬他的勤政,殊不知正是他的勤劳使得广大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据说周总理十分重视算账,喜欢掌握具体数字,这与温家宝总理这种每天关心猪肉价格的做法简直是一模一样!同样不懂经济,喜欢对人民群众合理合法利益进行侵犯,可是温家宝总理管理下的中国可要比周恩来总理当时强多了,这只能归功于个人私有产权对强权干预的顽强抗争。
共产制度在开国的前三十年给广大人民带来了史无前例的灾难,例如在毫无天灾的情况下,3000万人死于所谓的‘三年自然灾害’。然而回首此段历史,我却发现中国百年第一次成功改革的成功可能正是托毛泽东主席他老人家的福,因为领导人的无知与无畏使得共产主义的‘恶’被充分的显现出来,全民上下,从最高领导人到最底层的赤贫阶层,没一个不对共产制度恨得咬牙切齿。而由于整体财富量极低,以至于没什么利益团体愿意去抵制改革,从经济学角度讲,由于每个人的预期收入都很低,而任何改革都只会带来更高的收入,放弃的收入低意味着成本低。根据需求定律,成本既是价格,价低需求高,我们的改革就是在这民不聊生的情况下,才冒死冲出一条血路来的。实际上如果细读清末的历史,我们会发现清朝经济实际相当不错,有一位名人回忆当年的日子说在前清的时候,他觉得日子是一天天变好的,而我去杭州游玩的时候也发现灵隐寺旁边有一座光绪年间修的宏大寺庙,如果没钱哪来的?问题是富有本身意味着既得政治利益的强大,任何改革必将牵扯其中,君只要看看现在美国政府对工会的束手无策就能理解一二了。
而改革后,我国大面积的实行了以界定私产为约束竞争行为的规则。以私产约束竞争行为的一个特色,就是权利的大小是在资源或物质本身上界定或限制的。竞争者要得到私产的使用权,就要付使用费(或租值)。争先的血汗代价,对业主一点好处也没有。业主于是就会使用他的禁制权利去反对这种竞争;他会采用付费高低为竞争胜负的准则。因此,市场是私产的一个结果。广泛的应用私有财产代替等级,使得交易费用大减,大大促进了经济的发展,恍如隔世般的变化其实就是由这交易费用的消长上而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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