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中实证研究、经验研究的联系与不同
路继业杜两省
摘要:从亚里士多德的归纳一演绎法、牛顿的公理方法、科学的假说一演绎观、归纳主义和实证主义,一直到证伪主义,这些科学哲学理论均要求利用“经验研究”的方法,对理论或结论进行经验验证或证实。而实证主义科学哲学所要求的科学理论公理化,导致“新古典经济学”中大量借助数学工具来建立理论模型。从而促进了数理经济学的发展。同时,实证主义所倡导的从外部对理论进行经验验证或证伪,则推动了经济学大量运用经济计量学的方法对理论进行检验。因此,利用经济计量的方法对现有理论或结论进行经验验证或证实的方法,应被称为“经验研究”,而非“实证研究”。
关键词:经济学;实证研究;经验研究;规范研究;科学哲学
中图分类号:F0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09)06-0015-06
一、问题的提出
实证研究(Positive Research)和经验研究(Empirical Research)是经济学研究中两种重要的研究方法,且经济学界对这两种研究方法均作出了明确的界定。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相对应,是分析经济现象“是怎样”,即对经济现象进行描述与解释的方法,实证研究的目标被认为是对可以被检验或被驳倒的、以经验为依据的假设的系统表述;规范研究(Normatlve Research)是指分析经济现象“应该怎样”,即关于价值判断的分析,规范研究致力于对实证研究的应用,其目的就是实际问题,包括对公共政策问题提出建议(约翰·伊特韦尔等,1996)。经验研究与理论研究(Theoretical Research)相对应,是指运用已有的经济理论和经济模型来讨论某一个具体问题,讨论中往往运用了统计分析的方法,也可以视作是对已有理论和模型的检验(钱颖一,2002);而理论研究则是指理论创新,即在对前人的观点进行吸收与评价的基础上,提出对新经济现象的解释或对早期经济现象提出更新的解释(杨小凯,1998)。
从我国经济学期刊所发表的学术论文来看,我国经济学界也越来越注重用主流经济学方法进行研究。从1993年开始,在我国经济学期刊所发表的学术论文中,既有用计量方法对中国经济进行的经验(实证)分析,也有用各种数理方法进行的理论演绎推理,甚至还有数理的演绎推理加计量的经验实证(杜两省,2002)。利用经济计量学的方法对已有理论和模型进行检验,或通过定量研究发现新问题并建立新理论的经济学研究方法,在通常情况下,我国经济学界将这一研究方法称为“实证研究”。这一研究方法与杨小凯(1998)和钱颖一(2002)所界定的经验研究的研究方法和研究目的相一致,因而上述“实证研究”似乎命名为“经验研究”更准确。
在此,本文提出并要解决的问题是:为什么在理论上对实证研究和经验研究已经作出了明确的定义和界定,但在实际应用中却仍然存在混淆?本文以科学哲学对现代经济学思想和研究方法的影响作为研究的切入点,对上面提出的问题作出回答。
二、科学哲学的发展历程
科学哲学是当代哲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是对科学及其演化过程中最基本问题所作的系统的哲学思考。20世纪是西方科学哲学迅速发展和成熟的时期,它以科学知识为研究对象,经历了实证主义、波普尔的证伪主义哲学、库恩的“范式”,以及以拉卡托斯、费耶阿本德等为代表的历史主义学派(钟群英,2003)。这些哲学思想的发展对现代经济学思想和研究方法都产生了巨大影响。因此,厘清科学哲学的发展脉络,将有助于分析其对经济学研究方法的影响以及对本文所提出问题的解决。
(一)早期的科学哲学理论
1.亚里士多德的归纳一演绎法
亚里士多德认为,科学研究应由观察上升到一般原理,然后再返回到观察。他主张,科学家应该从要解释的现象中归纳出解释性原理,然后再从包含这些原理的前提中,演绎出关于现象的陈述。科学研究从有关事件发生或某些性质同时存在的知识开始,只有当关于这些事件或性质的陈述从解释性原理被演绎出来时,科学解释才得以完成(约翰·洛西,1982)。
2.牛顿的公理方法
牛顿认为,尽管从试验和观察出发的归纳论证并不能证明一般性的结论,但它依然是事物的本性所容许的论证方法。他一贯强调,通过综合演绎出的推断需要用试验确认,并强调演绎出的推断要超出原来归纳证据的价值。
(二)归纳主义与科学的假说-演绎观
1.约翰·司徒尔特·穆勒的归纳主义
归纳主义是关于发现的前后关系和证明的前后关系的理论。关于发现的前后关系,归纳主义认为,科学研究是从观察和试验作出归纳概括的问题。关于证明的前后关系,归纳主义则认为,一个科学定律或理论仅当有利于它的证据时,才被证明是正确的。
穆勒勾画出了三阶段的演绎法:(1)提出一组定律;(2)从这些定律的特定组合中演绎出组合结果的陈述;(3)证实。穆勒认为,每个定律都是从单独起作用的有关原因的研究中归纳出来,但是,也允许使用不是从现象归纳出来的假说。假说是科学家在归纳各个定律行不通时可以接受的关于原因的推测。
穆勒认为,如果假说的演绎推断与观察一致,则假说的使用就被证明是正确的。可是,穆勒对假说的完全证实提出了十分严格的要求,他要求一个已证实的假说,不仅它的演绎推断要与观察相一致,而且没有别的假说蕴涵那些应予以解释的事实。穆勒坚决主张,假说的完全证实要求排除所有可能存在的其他假说(约翰·洛西,1982)。
2.杰文斯的假说-演绎观
杰文斯认为,证明一个假说,人们必须做两件事情:一是必须证明它与其他一些得到充分确证的定律没有矛盾;二是必须证明它的一些推断与所观察到的相一致。但是,要证明一个假说具有与所观察到的一致的推断,必须利用演绎论证(约翰-洛西,1982)。
(三)实证主义
实证主义(Positivism)创始人孔德认为,实证一词有“实在”、“有用”、“确实”、“精确”等意思。所以,他认为哲学应以实证自然科学为根据,以可以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和知识为内容,排斥了他所认为的虚妄、无用、不精的神学和形而上学,进而建立以近代实验科学为依据的一种“科学的哲学”,即实证哲学。所谓实在、有用等的实证知识,指的是关于现象范围之内的知识。他认为,一切科学知识必须建立在来自观察和实验的经验事实的基础上。经验事实是知识的唯一来源与基础,因而一切科学知识就必须局限在经验的范围之内,不能超出经验之外。否则,知识既失去了根据,又没有可能(朱成全,2005)。
在古典实证主义发展中,另一个重要人物是物理学家厄恩斯特·马赫(Ernst Mach),他提出了一种理论的“虚构家”观点。科学的理论是有用的记忆法,但科学的进步只是发生在这种有用的虚构被只包含观察条件的陈述所取代时。尽管孔德和马赫对经济学家的著述有一些影响,但他们主要影响了20世纪的科学哲学家,即逻辑实证主义者的思想。
1.逻辑实证主义
逻辑实证主义(Logical Positivism)的主要原则是由20世纪20年代的莫里茨·施利克(Moritz Schlick)、赫伯特·费格尔(Herbert Feid)、库尔特·古德尔(Kun Godd)、汉斯·哈恩(Hans Hahn)、奥托·诺拉斯(Ottn Neurath)、弗里德里希·魏斯曼(Ffiedfich Waismann)、鲁道夫·卡纳普(Rudoff Carnap)以及著名的维也纳学派的其他成员所创建。逻辑实证主义是一种激进的经验主义哲学实证,它标志着哲学探索的一个新开端。从此以后,全部哲学分析的目标不过是实证的、经验的、科学的知识所要求的逻辑分析,即符号的、逻辑的实证主义(刘大椿,2006)。
逻辑实证主义者所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规定知识的构成,他们的办法是分析判断的逻辑形式。只有分析的(如概念)或综合的(可验证的判断)判断才富有认识上的意义。所有其他的判断都缺乏认识的意义:他们是意义贫乏、形而上学和非科学的。为了实施他们的理论,逻辑实证主义者需要有认识意义的客观标准,从无意义的判断中区分综合判断。一个早期的结论是可验证原理:只有在可验证的情况下,一个判断才具有意义。
2.逻辑经验主义
逻辑经验主义(Logical Empiricism)一方面像实证主义那样强调经验证实,另一方面又像罗素、维特根斯坦等人那样强调逻辑和语义分析。逻辑经验主义认为,复杂命题可以还原为简单命题的逻辑函数,而简单命题的真假需要经验证实。简单命题是由词组成的,一个词的意义是通过实指定义由经验确定的。
除了强调逻辑和语义分析,逻辑经验主义和马赫以及马赫以前的旧实证主义还存在其他的不同。旧实证主义允许用以证实的经验是个人的,而逻辑经验主义要求用以证实的经验是公认的。旧实证主义认为物理学中原子、能量等概念仅仅是假设,为的是经济地把许多感觉经验或要素联系起来;而逻辑经验主义认为原子、能量等真实地存在,因为他们可以通过经验证实。旧实证主义认为形而上学命题是错的,而逻辑经验主义认为形而上学命题是无意义的;哲学的任务就是澄清语言用法,从而排除无意义的命题。
逻辑经验主义确实提出了一个重要问题:他们是通过语言来陈述哲学基本问题的,假如语言或者构成语句的词语的自身含义不清甚至混乱,那么我们怎么能期望得到有意义的结论?如果我们用以争论的词,如“物质”、“颜色”,不是按照公认的方式定义的,那么,我们怎么能期望争论会得出一致的结论?所以,厘清语言或词的公认定义或字面定义是非常重要的。
逻辑经验主义代表人物施利克在《意义和证实》一文中写到:“没有一种理解意义的办法不需要最终涉及实指定义,这就是说,显然全部都要涉及‘经验’或‘证实的可能性”’(洪谦,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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