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人
聘用合同书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张家界市维民司法鉴定所
地址:张家界市古庸路
192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姚媛贞乙方(被聘用者)姓名:
性别:家庭地址:
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
为了更好的规范司法鉴定程序,保护鉴定人与鉴定机构的合法权益,更好的服务与社会,维护司法公正,依据《司法鉴定通则》等相关法律甲方张家界市维民司法鉴定所(以下称甲方)聘乙方(以下称乙方)为甲方司法鉴定人,聘用期为五年自
2018
年1月1日至2023
年12月30日。在此期间司法鉴定人必须依照《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秉公鉴定,依法执业,维护委托人的相关权益,伸张司法正义。司法鉴定人应当在一个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司法鉴定机构中执业,但可以接受其他司法鉴定机构的聘请,从事特定事项的司法鉴定活动。
司法鉴定人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收费。
司法鉴定人执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遵循科学、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恪守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司法鉴定人执业必须依法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司法鉴定人依法执业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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