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doc中国金融期货交
第一章 总
那么第一条 为加强期货交易风险
治理,爱护期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保证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以下简称交易所
〕期货交易的正常进行,
依照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规
那么,制定本
方法。第二条 交易所风险
治理实行保证金制度、涨跌停板制度、持仓限额制度、大户持仓报告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强制减仓制度、结算担保金制度和风险警示制度。
第三条 交易所、会员和客户应当遵守本
方法。第二章 保证金制度
第四条 交易所实行保证金制度。保证金分为结算
预备金和交易保证金。
第五条 股指期货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为12%。期货交易过程中,
显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交易所
能够依照市场风险状况调整交易保证金标准,并向中国证券监督
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报告:〔一〕期货交易
显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
〔以下简称单边市
〕;〔二〕遇国家法定长假;
〔三〕交易所认为市场风险明显变化;
〔四〕交易所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形。
单边市是指某一合约收市前5分钟内
显现只有停板价格的买入
〔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格的卖出
〔买入〕申报,或者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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